第五节 节约能源 一、节约措施
从1981年9月始,组建了由区、局主管领导为首的吸收7个有关科、委、办负责人参加的节
能领导小组。成立了节能专职机构一节能办公室。相继成立了局、场(公司、处)、段(队、作
业组)3级节能网络。到1990年已有专、兼职节能工作人员255名。
凡是耗能单位,一律实行定设备、定任务、定指标、定成本、定定额和包干使用能源的“五
定一包”措施。自1983年始,每年都对全区、局各个行业、各个战线的主要耗能设备机具的消
耗定额,节能指标进行考核、检定。及时修高补低,尽量达到合理,同时亦经常接受上级的检
查与指导。1984年居民用煤凭证定额供应,把民用煤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之内,少进煤降低了损
耗,减少了浪费。
二、改造设备
1985年至1990年末,生产与居民住宅集体取暖锅炉,采用联片供热共10处,总面积110 520
平方米。改造陈旧锅炉21个,淘汰所有费电多,耗能大的旧水泵,精减锅炉工70名。每年节约
资金平均8万元。工业用锅炉普遍安装了余热回收器,一律使用锅炉除垢剂。在耗电高的单位安
装了无功电度表和无功补偿装置,提高了电功率。各贮木场的传送带把原来的40KW更换成28KW,
解决了“大马拉小车”的浪费现象。
全面推广了金属清洁剂和强力点火器装置。支持并鼓励用“三剩”燃料(树皮、枝丫、锯
沫)替代煤炭供热等几项节能方法。1985至1990年底共节约1 095吨标煤。
1985年以来,每年进行封车节油。在生产淡季将营运车辆控制在最少限度。以个人或单位
的非生产用车、摩托车坚决封住,不供应油脂。据统计到1990年末节油达750吨,折合人民币5
0万余元。详见1985年至1990年节能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5—1990年节能计划完成情况统计
单位:吨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