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经管理
第三节 财经管理
一、运输收费管理
1980年12月2日呼中区公路运输管理站成立,对区辖各养车单位及集体,个体运输车辆,均
按省、地文件规定精神,从1981年起,开始征收运输管理费,到1990 年底,共征收运输管理费
596 662元,上缴地区148 086元。
二、养路收费管理
1985年1月1日起,对各种型号的车辆(含外地车辆在内),在呼中境内从事各种运输业务,
按季收取养路费,到1990年底共收取养路费1 185 932元,上缴地区185 175元,上缴区财政46.5
万元。
三、材料油脂管理
材料油脂管理,在公路运输部门中,由材料员、调拨员、保管员齐抓共管,完备出入库手
续制度,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对客货营运材料油脂消耗,实行超罚节奖15%的经济目标管理。
汽车轮胎按里程计核,计1条/百公里,材料费按车辆计核,计2元/百公里。各种车辆耗油标准
分别为:解放汽车32公斤/百公里,212吉普车18公斤/百公里,东风客车30公斤/百公里,661
型车30公斤/百公里。
四、财务收支管理
交通运输营运部门的财务收支管理目标有:增产、节约、革新、挖潜、效益5个环节。在
增收节支压缩开支范围,提高经济效益上,保持财务收支平衡达12年。
1979—1990年,汽车电源管理处,国家拨款和营运收入两项之和为710.1万元,其中国家
拨款437.2万元,营运收入272.9万元,12年间,材料油脂消耗437.2万元,行政管理费和其他
支出272.9万元,是本区交通营运部门财务收以平衡独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