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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

第一节 计划



              

   一、计划制订

  计划制订是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林区开发总体设计方案;上级的指令性计划和全区的实
际情况。

  1970—1975年在“四五”计划时期按总体规划开发6个大林场,同时提出了“开发林区采
取边生产、边建设和先生产、后生活”的建设原则。自1973年开始由于机械设备少,人员技工
少,采取外委生产搞木材采运。1976—1980年则根据黑龙江省林业设计院总体设计方案。把全
区6个大林场调整为26个小林场。居民点增加到30个。年生产能力由原来110万立方米调整为95
万立方米。基本建设总投资由1.48亿元调整为1.89亿元。基本建设显得尤为突出,运材线路由
1975年761.5公里到1980年增加到13 368公里,为1975年175.5%。房建突出了文化教育事业需
要,碧水、呼源和呼中三镇的中学、电影院相继建立。1981—1985年“六五”计划时期,于1983
年编制了《五定工作报告》确定年木材生产量为70万立方米,上交国家商品材60万立方米,核
增国家投资4 223.4 万元。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在经济上实行
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行进一步安定”的方针。对全区提出了“取消外委生产,管好森林资源。
发展综合利用,发展农副业生产,发展地方工业。促进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总要
求。1986—1990年“七五”计划期间,提出了“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综合开发。全面发
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稳妥地推进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发
展的管理体制;加快技术改造,扩大横向经济联合,切合实际地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推
进现代化管理;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优势,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大搞综合利用,大上多种经
营,改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加强教育事业,
加快人才培养;加速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经济主要指标是到1990
年全区社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要达到15 173万元,平均年增长速度9.9%,工农业总产值
(按80年不变价)达到14 071 万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5.4%;其中工业总产值(按80年不变价)
要达到12 902万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5.2%。

   二、计划实施

  一年一度组织编制林业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和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多
种原因一般均在每年6月末或7月初召开计划调整会议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

    历年工农业产值一览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