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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管理

第三节 市场管理



              

   一、市场管理

  1979年10月三个镇正式成立市场管理所,集贸市场逐步形成。呼中镇市场管理所编制3人,
以维护集贸市场经济秩序为主,使市场中商品交换活动在国家规定的政策、法令范围内进行。
重点抓物价、卫生、质量、计量等管理工作。据1983年末的统计,市场摊贩已达84户,流动
贩运42户,上市总额47万余元,成交额18.8万元。1989年对市场内的商贩进行重新复查和验
照,实行两级建档,对手续不全的业主重新进行补办。同时对摊床进行了整顿。做到持照、定
位、佩戴胸签营业。为了使“383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以分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
施方案,层层签定责任状,指标分解。建立市场物价台帐,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了市场物价
稳定。

   二、兴建集贸市场

  1984年在呼中镇中心街搭建棚式市场,占地面积1 100平方米。碧水、呼源2镇也自筹资金
搭起了棚式摊床。1988年呼中镇原市场已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区政府统筹规划。林业
局投资44万元,个人集资93万元,在镇内新建一处集贸市场,总占地面积11 130平方米,营业
性房舍3671平方米,交易棚990平方米。翌年7月14日交付使用。同时碧水、呼源两镇也分别扩
建、改建了集贸市场。目前全区三镇的市场均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