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合同管理与经济检查
第四节 合同管理与经济检查
一、合同管理
198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后,工商分局设专人管理。对发生的经济合同
进行签约辅导和监督检查,对无效合同的确认,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1985 年5月分局
成立经济合同管理股。翌年查处违法合同6起,协助外省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1起,调解合
同纠纷1起。1989年开展了“重合同、守信誉”活动,评出19家企业单位,并给予表彰挂匾。
二、经济检查
1983年初,分局配备2人负责经济检查工作。重点是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者的权益、
合法经营。1988年查处1起倒卖假烟案。销毁假“良友”1箱。每年定期检查1次,抽查重点单
位,抓重点检查。10年来未发现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