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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价

第三章 物价



  物价科于1984年7月成立,至1988年12月改称为物价局并成立物价检查所。1984 年始对当
地产品制订销售价格。1987年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价格形式。1989年对
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383种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和调控,当年物价上涨幅度为13.5%,
到1990回落到5.5%。物价监督截止1990年处理价格违法事件共731件,经济制裁总额达371 426.00
元(包括职工物价监督站所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