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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明建设

第十二篇 城市建设与管理

第一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文明建设



                

   一、文明建设教育和活动

  (一)文明教育

  1983年对全区人民和广大职工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以后逐年开展了职业
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责任教育、社会公德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
爱林区、热爱本职工作的职业理想教育、“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和“在家庭当一
名好成员,在社会当一名好公民、在单位当一名好职工”的社会主义公德教育和“四职、三优
十德”教育“四有、五爱”教育。

  (二)文明活动

  自1983年的“全民礼貌月”活动开始,年年有活动。较为突出的是1984年开展“学雷锋、
学铁人”活动,涌现出好人好事1 200余件。同时,开展了群众性的治理脏、乱、差运动。1987
年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创优质服务活动中,有18个窗口行业及机关科室参加竞赛活动。1989年
在文明城镇建设竞赛中为人民群众解决“住房难、吃菜难、行路难”等十件大事。同年,呼中
电视转播台播出了自编自摄的精神文明建设汇报片。1990年开展“微笑在岗位,满意在呼中”
讲道德、守纪律、创最佳、争优秀竞赛活动,有387个班组2 950人参加。

   二、文明业迹

  在《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指引下,自1986—1990年涌现了大
批的文明建设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的3 个单位,
授予文明单位的7个单位。授予呼中区人民政府为文明城镇建设先进区,授予呼中林业局为文
明林场建设先进局,授于呼中镇人民政府为卫生文明镇。被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授予文明单位
标兵的6个单位,授予文明单位的17个单位。被呼中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有文明先进个人964人,
文明窗口26个单位,文明林场17个单位,文明科室19个单位,五好家庭6 28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