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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工作

第三节 妇女工作



  

   一、干部培训

  (一)参加上级培训

  自1982年4月至1990年以来,区妇联主任、副主任先后5次去省妇联参加县级妇联主任为期
20天的培训班。其中包括1983年办的为期90天的妇女法律知识培训班。

  (二)自办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

  自1984年至1990年每年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用以会带训的形式办3至5天的有60人
参加的学习班,主要学习各种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条例,《哲学》、《妇女解放运动史》等。

   二、妇女委员会

  全区24个妇委会的干部,为全区3 337名女职工和5 985名女知青的切身利益,四处奔走呼
吁,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教委妇委会为女职工在优化组合中争取与男性同等的地位,有1名
女教师因休产假也被列入编余人员,该教师想不通,她是连续4年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妇委会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了这个情况,使她愉快地回到原岗位。建工处妇委会自筹资金为女知
青办起托儿所,解决入托难的问题。还为优化组合后下来的编余人员寻找就业门路。在处党委
支持下建立了服装厂、烧柴站、农副队,为80余人安排工作。

   三、生产福利

  (一)组织妇女参加商品经济建设发展第三产业

  全区有劳动能力的家属妇女6 200余人,组织她们参加为林区职工群众生活所需的服务项
目。

  1、女联组织

  各级妇联在广大妇女中反复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
各项方针政策。

  2、办技术培训班

  针对家属妇女的文化水平低,科学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妇联积极与多种经营科、科
协等单位协作举办8期有250余人参加的《塑料大棚黄瓜栽培》、《食用菌栽培》、《服装加工》、
《电孵、水孵家禽》、《蔬菜栽培》和貂、兔饲养技术等培训班。乡、镇妇联共举办各类培训
班170期,培训妇女6 010人。有37人参加省、地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利用现场经验交流9次。
有120名家属妇女参加农广校、农函校学习,截止1990年底有76名家属妇女晋升技术职称,其
中中级职称(农艺师、经济师)4人,助理经济师、助理农艺师34人,技术员38人。

  3、妇女与女知青

  家属妇女及待业女知青自己到外地参加服装加工、熟食加工、食品加工、美容美发等技术
学习的达800余人。通过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后办起了服装加工部、美容、美发厅、眼镜店、
修表铺、家用电器维修铺等636家。

  (二)发展庭院经济

  利用庭院空间,办豆腐房、种植细菜、养猪、养鸡、温室育苗,投资不多管理方便,多数
家庭都有条件办。仅1987年、1988年统计,全区搞庭院生产的有5 407户,总产值达162万元,
平均每户纯收入达3 000元。呼源镇的傅某,1983年以来,冬天建温室栽蒜苗、春天出售菜秧
及种细菜,盖塑料大棚栽黄瓜,办豆腐房还养猪,这样春天育菜秧,夏天出售青菜,冬天卖蒜
苗,做豆腐的余渣喂猪,猪粪肥地,实现了庭院生产的良性循环。两年来出售155公斤以上肥
猪9头,几项纯收入达万元。

  (三)十能手竞赛活动

  1980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能手”竞赛活动(即养殖能手、种植能手、副业能手、模
范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佳服务员、优秀营业员、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
妇女干部)。10年间涌现出240余名生产、教育、卫生、服务行业、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物。
如呼源林场职工家属张某,1986年时她家仅靠丈夫1人的工资维持全家6口人生活。1987年后她
大搞庭院经济至1990年止,据不完全统计她每年出售10余种蔬菜2 500公斤,养猪存栏4—5头,
出售仔猪达30头,年终共收入在5 000元左右。同时在房前屋后植树210株。多次被评为区和地
区致富能手,1989年出席省妇联“致富女能手,,表彰大会,翌年秋参加省妇联举办的优秀女
能手联谊会;呼中镇利民五金厂女厂长,1979年上任时该厂只生产石棉瓦,由于质量差造成产
品积压,职工没活干,欠外债6万元,面临这样一个处于倒闭边缘的小厂,她走林场下工段,
从了解中掌握了林业生产所需的短、缺、快等产品。在设备简陋的情况下生产出适应林区路面
颠簸用的汽车坐垫、靠背,被大兴安岭地区评为优质产品。10年来先后增加了捆车器、V型钉
等60多种产品。1990年她带领全厂职工克服市场疲软,资金紧张的困难,完成总产值42万元,
超额7万元,实现利税10万元。被全国妇女经济协会命名为“女企业家”,分别被省、地妇联
评为“明星企业家”。

  (四)双学双比活动(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

  自1989年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以来,全区共有13 110名家属妇女、女知青参加了这项活
动。她们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高中文化2 993人,初中文化5 367人,其余是小学文化以下的
4 750人。参赛妇女所从事的主要项目有养殖、种植、服装加工等。目前有养殖业1 701户,饲
养生猪6 014头,全区养禽总数为620 000只。在“双学双比”活动中,多种经营公司农副厂厂
长自1978年以来,她曾到呼和浩特大学进修,去北京市市郊四季青公社学习蔬菜栽培管理技术。
同时她组织人员到伊春市、牡丹江市、加格达奇等地学习。她们在农艺师指导下承担地区和公
司的蔬菜栽培科研项目18项。萝卜3B品种试验成功并推广,在省里获奖。引进新品种美国花菜、
黄瓜、青椒、西红柿在这里安家落户。她自己在农副厂也搞起了34项试验,使上市的蔬菜品种
从不到10样增加到32样。在引进新品种的同时又引进了地膜覆盖、工厂化育苗、白菜移栽等新
技术,使产量显著增加。1989年又引进黄瓜中农5号、台湾大红(西红柿)、尖叶窝笋、法国花
菜等进行试验。在“双学双比”活动中,她被地区评为先进个人标兵。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学法懂法

  1985年在全区广大妇女中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基层妇联组织了普法学习小组。1986年举办
3次法律知识电视讲座,通俗易懂地讲解《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1988年
妇联组织了由6人组成的普法先进事迹报告团在三大镇在电影院演讲3次,听众达1 200余人次。
1990年底妇联组织了由12个代表队参赛的法律知识竞赛。经过5年的普法教育,使100%的妇女
学习了九法一例,普法合格率达90%。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是妇联的工作职责,同时做好普法及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对待每件来信来访,以维护妇女
儿童的合法权益。自1974年至1990年收到来信或接待来访255件次,全部处理结案。

  1、调解婚姻纠纷

  林业局职工田某发现丈夫有外遇,找到妇联诉苦,妇联向其丈夫和第三者所在单位领导分
别找其谈话,严肃制止他们的不轨行为,并当即决定把已奖励给第三者的3%工资取消。将田某
丈夫调离汽车驾驶员工作,并分别给予经济、行政处分。

  2、融洽婆媳关系

  职工家属韩某与丈夫感情很好,但婆婆常常从中做梗,无事生非逼儿子离婚,否则就找茬
打儿媳,把怀孕7个多月的韩某打伤住院。妇联一边做韩某的工作,一边同镇妇联主任、委主
任一起找其婆婆做工作,反复几次对她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终于让这位婆婆和儿子一起将媳妇
接回家。

  3、争劳动权利

  呼中镇家属工孙某等4人,她们原来都是长期临时工,因年龄到了45岁而被解雇,她们认
为虽然年龄到了,但身强力壮不愿在家吃闲饭,想继续为社会出点力,自己也能有所收入。妇
联领导马上打电话亲自与各方联系,又将此情况反映给区人民代表大会,终于恢复了她们要工
作的权利。

  4、保护儿童

  某男孩14岁,父母离异,其父再婚后感情不合,经常不回家也不管他,继母也不管他,常
常吃不上饭,学杂费也无人供给,他辍学数月后找到妇联,妇联找其父所在单位后,其父将孩
子带回家又继续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