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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工作

第五节 财务工作



  

  (一)机构与制度

  区工会财务工作机构:

  1、财务工作委员会

  主任:主席(主任)兼任。

  副主席:副主席(主任)兼任。

  委员:会计和出纳员。

  2、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由工会各届委员会选举3—5人组成。

  财务工作制度。1979年4月财务独立以来,一直坚持预决算制度,按要求按时如数上缴经
费。

  (二)收入与支出

  从1979年4月建立财务管理到1989年共11年时间,会费收入32.7万,拨交经费收入481.4
万,银行利息等收入5.7万,主要支出上缴经费182.8万,工会行政经费133.4万,宣传鼓动费
23万,文艺活动费17.9万,体育活动费24.1万,会员活动费35.4,职工业余教育费5.1万,图
书阅览费6.5万,工会建设费14.5万元。

  会费收入最少年份1982年1.3万,最多年份1989年5.8万元。1980年是拨交经费最少的一个
年只有20.4万元。1990年拨交经费最多的一年达93.6万。1989年上缴经费最多达35.4万元。收
入逐年增长,支出也随之增加。工会行政经费由1979年7万元递增到1989年的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