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治安管理
第一节 治安管理
1970年组建治安组,1974年改称治安股,1981年改组为治安科。负责全区的社会治安管理、
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及内部枪支、弹药管理及交通管理。并对基层派出所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一、治 安
1970至1977年共受理治安案件204起,破获159起,破案率78%。审理各种案犯20人,呈捕18
人,起诉11人,免于起诉1人,未批捕经教育释放的6人。发生政治案件6起,破获6起,破案率
为100%。交通事故6起。居民区发生火灾6起。
1978年至1981年开展了整顿社会治安的第一战役,共查处治安案件234起,处罚356人,行
政拘留205人,罚款121人。查出有劣迹行为的人员46名,破获大、小积案67起。1982年抽调干
警70名开展了夜间工作,6个乡、镇派出所亦到火车站设点检查,及时清理自流人员1 021人,
对重点嫌疑人员进行蹲坑守候,先后共审查嫌疑人1 857人,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7 人。全区共
发生治安案件222起,处罚563人。1983年组织有180 人参加的35个夜间巡逻队,包街包户,抓
获犯罪分子和嫌疑分子48人,审查可疑人员458人,有效地制止了208起隐性事件。1984年至1990
年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后,对全区769个个体工商户的防范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好熟悉人口的调
查工作,各管区的干警熟悉人口率平均为72.5%。发生治安案件733起,查处1 211 人次,行政
拘留736人次,其中逮捕7人,罚款359人,青少年违法犯罪83人次,扰乱教学秩序的劣迹分子26
人,查处流氓闹校案件20起67人次。收缴各种凶器96件,查处隐患182处。1985年整顿组建了居
民巡逻队24个共180人,居民联防组72个共272人,邻里委托户2 228户,结对子1 651个。对316
名重点人员建立档案,将全区206处复杂场所落实了治安保卫责任制。有2 432 户双职工家属房
安装了防盗锁。至1990年底建立治保会141个,有治保成员596人(其中街道治保会61个,企事业
单位治保会80个)。
二、加强“三品”的管理
(一)“三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危险品)管理
收缴了流失在社会上的炸药77.8公斤,导火索56.5延长米,雷管87枚。并对每年施工所用
的50吨炸药、3 700枚雷管及15 000米导火索,建立了严格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
及回收制度。
(二)枪支管理
共收回不属配备范围的枪支23支,收缴私购猎枪4支,小口径步枪224支,加强对126支民
用猎枪(双、单筒)的管理。
三、户政及身份证的管理
全区总户数的15 254户,总人口59 174人(流动户数1 522户,人口为5 700人),整理了入
户核检,对53 474名常住人口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发现和纠正户口登记中的问题,注销违反户
口政策的农转非户口12人。更换户口簿6 716册,1986年首批发放居民身份证32 200人,翌年
发放身份证3 158人,1989年发身份证3 656人,截止1990年末共制发身份证39 014人。
四、扫黄打丑除六害
1987年以来着重抓了扫黄打丑除六害的工作。对全区营业性录像播放点进行检查,查封3
个。共收缴淫秽录像带及淫秽书刊130本,黄色手抄稿2本。查出流氓奸宿案3起。赌博案件14
起计84人,罚款69人。行政拘留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