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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侦察

第二节 刑事侦察





  1974年组建刑侦股。1979年正式组建刑警队。1981年全区发生刑事案件193起,破获160起,
抓获人犯148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4 511元。1982年全区发生刑事案件89起,破获77
起,抓获人犯121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 075元。翌年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
第一战役第一仗工作,共收捕100名罪犯,挖出8个流氓、盗窃团伙,侦破刑事案件47件,收缴
金额1万元,战役中组织了40人的工作组深入基层,抽调15 名股级干部充实到公安机关。先后
召开治保会、积极分子、知情人等座谈会240 次,提供犯罪线索200件,150个嫌疑人。1984年
开展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战役的第二、三仗和第二战役的第一仗工作。收捕各类犯罪分
子87人,共破获各类案件95起,其中现行案件32起,重大案件9 起,在册积案4起,隐案50起,
共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4 746元,并建立了刑嫌档案。1985年开展了第二战役的第二、三、
四仗工作,收捕各类犯罪分子59人,缴获金额56 258元,收缴各种凶器35件,枪3支,子弹195
发,炸药39公斤,雷管82 枚,导火索28米,在战役中,与检、法、司紧密配合,开展了政治攻
势,共破案件80起,如刑警队仅用14个小时就破获16起撬门入室盗窃案,缴获现金755元,六四
式手枪子弹25发。1986年1月8日,经7昼夜的连续奋战,一举侦破了吉羊河林场女工傅淑芬伙同
奸夫杀害亲夫的移尸案。全年共抓获人犯54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0 902元。1987年开
展严打斗争的第三战役第三仗,共发生刑事案件44起,破获38起,缴获金额20 084元。建立刑
嫌分子档案130份,法医受理尸检17次,检查鉴定15例,为侦破案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如1月
13日发生的建区以来所发生的最大的亚里河林场金库万元巨款盗窃案件,历经120天的奋战就将
犯罪分子岳某抓获归案。1988年在元旦、春节、国庆节期间共进行6 次大规模的集中搜捕行动,
出动警察1 000人次,车辆60台次,搜查重点部位581处,收捕人犯95人,挖出4个流氓、盗窃、
抢劫、诈骗团伙共17人。全年共发生刑事案件70起,其中特大案件1起,破获56起,抓获人犯
105人,缴获金额86 929元。1989年从5个方面打击犯罪分子的刑事犯罪活动。打击团伙犯罪。
在开展打击犯罪团伙专项斗争中,催毁盗窃团伙13个,抢劫团伙2个,流氓团伙1个,诈骗团伙
1个。挖出犯罪团伙成员44人,破获刑事案件50起;打击流窜犯。调查、清理外来盲流1 000余
人,捕获流窜犯20人,查破3起流氓奸宿案,抓获犯罪分子10人及盗窃分子2人;开展打击盗窃
自行车的专项活动。共抽调了185 名干警,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自行车进行了全面
调查摸底,挨家挨户登记18 090辆自行车,查证核实嫌疑自行车2 537台,收缴扣押了有明显
问题的自行车348台,为失主找回自行车266台,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处罚97人,发现有
明显盗车嫌疑14人,重大盗窃犯4人;开展侦察破案会战。成立6 个专案组,1个现行组。共侦
破刑事案件16起,破获重大案件8起,挖出3个犯罪团伙,捕获犯罪分子23人,为国家和群众挽
回经济损失18万元;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重、特大森林案件3起,森林治安
案件2起,收缴木材29立方米,价值124 533元。捕获违法犯罪分子10人。全年受理刑事案件在
定性准确率,拘留转捕率,移送起诉率均达100%。无刑讯逼供、诱供、无超期羁押案件,未发
生冤假错案。1990年破获特大案件1起。发生重大案件34起,破案31起。总发案120起,侦破95
起,抓获人犯124人,收缴赃款物70 2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