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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安消防

第四节 公安消防



  

  1973年组建企业消防队。1976年改为现役军人,1979年组建防火股,负责消防、监督和业
务指导工作。1981年改称防火科,1985年消防兵退出现役,划归公安消防队30名,1987年消防
队员增加到60 人。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查处火险隐患,杜绝特大火灾,
控制重大火灾。1980年的火灾损失金额为110 000元,1981年共发现火险隐患1 100起,发生火
灾5起,损失3 700元。

   1982年—1990年发生火灾情况一览表(除山火)






   一、落实防火措施

  在1985年疏通的1 432条街道中,有514条是强行疏通的。区政府、林业局投资30万元,更
换老化电线5 700延长米,拆除棚厦子(私接滥建的简易房舍)175间,推到并重修危险烟囱400
个。为全区的炸药库、武器库、油库打了200米宽、5 600延长米的防火隔离带,为6个贮木场
打了200米宽、27 850延长米的防火隔离带。打防火用井10眼,对违反消防法规的16个单位及
8家个体户共174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

   二、增加人员及设备

  区政府、林业局拔款71万元,购置东风牌消防车5辆,消防云梯车1辆,改型消防车2辆,
增加21名消防队员,4名消防干部。呼源、碧水两镇各配1辆消防车,并增加16名消防经警队员,
组建两支有30人参加的义务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