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公安交通管理
第六节 公安交通管理
1981年组建车管所,1987年4月与区交通科合并组建公安交通科。1989年招收6名合同制交
警人员。负责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
一、交通管理
1984年查处19起交通事故案件,其中恶性交通事故5起,死亡3人,重伤6人。行政拘留5人,
法庭处理2人。年检自行车3 107辆,打号、发放牌照1 824辆。1985年全年发生交通事故17起,
死亡2人,伤15人,判刑2人,行政拘留3人,找回丢失的自行车40辆,年检自行车3 051辆,打
号、发放牌照824辆。1988年划出道路交通标线3 100延长米,竖宣传牌47块,交通标志牌79块,
上路执勤警察1 236人次,检查车辆9 235台次,纠正违章车辆945台次。翌年,采取了动、静相
结合的管理办法,加强了路面管理。协同养路部门清理危险路段15处,对易发生事故的地段进行
重点管理。纠正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违章814台次,处罚违章人员825人次,吊销驾驶证7人,
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人员4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320人进行罚款,金额为21 300元。全年处理交
通事故12起,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人。1990年全年路检机动车14 000台次,非机动车5 000
台次,检查1 900台次,发生事故16起,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人,伤4人,拘留2人,判刑1
人,吊扣驾驶证8人,缴销驾驶证3人,罚款9 500元。
二、交通大检查
1986年至1987年进行3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顿,出动警力800人次,共检查机动车辆1 000
台次,2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8起,死亡6人,查处21名交通肇事者,其中捕判3人,行政拘留6人,
吊销驾驶证8人,罚款5 683人,对肇事案件负有责任的6名领导干部追究了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