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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监所检察

第五节 监所检察



  

  建院初期监所与其它科室合署办公。1984年进行监所检察172次,协助看守所解决实际问
题10余件,对公安机关超期羁押人犯下达违法通知2次。1985年在设立控申监所检察科时,监
所仍和控申检察合署办公,设立专职驻所检察员。同年检察看守所302次,进行“五种人”监
改情况检察1次,对在押犯进行法制宣传讲话10次。做好安全防犯工作,看守所全年未发生重
大事故。1986年至1990年5年间共对看守所进行监所检察1 314次,对“五种人”检察8次,提
出检察建议13次,制定10项监所检察制度,获取犯罪线索2条,预防自杀事故3起4人和预谋逃
跑2起4人。详见下表:

   1984—1990年监所检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