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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申诉案件复查与处理

第五节 申诉案件复查与处理



  

  据1990年统计,法院共复查申诉案件243件,其中复查民事案件2件。复查被告当事人251
人。1979年的申诉案件是建院以来的最高峰,受理申诉人申诉的案件为156件,法院自查6件,
其它162 件,涉及70人。1980年至1990年共受理刑事申诉案79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这2件
民事申诉案,经做工作撤诉1件,另1件仍维持原判。对复查的241件刑事申诉均得到处理。其
中维持原判的有114件,驳回起诉的69件,改判的57件58人,其中有减轻刑罚的25人,定罪免
予刑事处罚的11人,复查无罪的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