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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司法人员培训

第一节 司法人员培训



  


   一、本区培训

  自1983年起司法科对9名工作人员进行每季1次的岗位培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另外还先
后2次参加区党校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1985年起每年对546名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进行为
期一周的业务培训。

   二、去外地参加培训

  (一)参加地区培训

  1983年司法科派6人参加司法局为期2个月的专业学习班。1985年7人参加司法局为期1个月
的公、律业务培训班,1989年6人参加司法局为期1个月的岗位培训。1990 年派1人参加司法岗
位培训3个月。

  (二)参加省级培训

  1983年司法办2人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第一期公证员培训班2个月。1986年3人参加省司法
厅律师培训16个月。

  (三)参加中央培训

  1984年司法办派2人去中央政法学院参加法律培训16个月。1986年3人去司法部参加为期3
个月的法律顾问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