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武装
第五章 人民武装
人民武装部组建于1969年12月30日。因所在区属边防二线军事要塞,以现代战争意识看,
在大兴安岭的战略地位是很重要的。基层建立了3个公社级人民武装部,有基干民兵1 500人。
1976年起,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党管武装,发挥民兵在生产战线中的生产力军作用。武
装部根据中发[1986]5号文件精神改归地方建制,于同年6月6 日实行改制并建立党委,由
区委书记兼任武装部党委书记。部机关干部8人,职工12人,先后成立政工科、军事科、装备
科及办公室。基层乡、镇企业单位共设人民武装部12 个,专武干部15人。统一着人民解放军
陆军军官制服,佩戴人武干部专业符号。改制以来的民兵组织,依照“数量要少,质量要好”
的原则,改编为3个营,共有基干民兵900人。根据上级精神,武装部开展“以劳养武”、“富
民强兵”活动,1987年始每年创造经济效益3万余元,为民兵建设筹集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