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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1968年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干部组,1973年改称人事监察科,1976年与组织部合署办
公至1979年恢复人事监察科,1982年称人事监察局至1990年人事、监察分设为人事局。主要负
责干部的接收录用,教育考核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