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培训
第四节 干部培训
干部培训比较简单。首先,派员参加一些上级或本区(局)举办的学习班。研讨会,现场会
外。大部分都是“以会代训”,即边学边干,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就是各单位按区委、
区政府、工会规定,组织的职工业余党校,职工夜校、职工活动室,自行搞些学习活动项目。
还有统一规定的周三、六下午学习日等。
1972年,区委党校、区(局)职工教办公室、各级职工学校业已建立,并且工作逐渐纳入轨
道,职工教育和干部培训列入日程,走向正规。
在干部教和培训方面,采用了在职学习与离职进修,短期轮训与长期培训,政治教育与文
化学习,业务训练与技术讲授,学术研究与职业演练,送出去与请进来等六结合行之效优的形
式和方法,开辟了七种干部培养训练渠道。
一、职校文化培训
在职干部的文化程度摸清排队,凡是初小以上不足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要求每年参加一
期为时六个月的文化补课或培训。分期分批的将干部的现有程度提档到高中文化水平。1982年
~1989年参加干部文化培训的共计1 324人(以工代干在内)。
二、干部业务培训
培训计划。由区(局)中心职校和各分校开班,对各种行业的干部(代干)进行技术业务轮训;
同时每年给各单位下达干部(代干)自训任务指标,除区(局)职教办派人进行辅导,监督外,年
终组织统一检查、考核和验收。对培训未达标者。都要进行补课。到1989年统计,全区(局)共
有2 310名干部(代干)参加了各种业务培训。
三、自办干部大、中专班
自1985年始,由呼中区委党校组织举办干部大专、中专班,招收录取学员离职学习1至2年。
在学习过程中采用单科授业、考试、经各科考试全部合格(有一科不及格也要补课,直到考及格
为止)后发给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享受国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到1989
年已经举办了三期干部,培训学员共计156人。
四、各级党校轮训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代干)按干部管理范围都要经过本区党校和地委、省党校学习或轮训,以期提高
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形式有的短期轮训,有的长期(六个月至二年)培训;有的在职
学习有的离职进修。学习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马列主义理论、纪律监察、经济管理、
法律法规、经济体制改革等专业。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结业证书。截止1989年除本区党校
举办24期党员干部(代干)学习培训班。参训学员1 320人外,经地委党校。齐齐哈尔党校、省
委党校培训学员共73人。
五、电视大学大、中专函授
区委、区政府、林业局鼓励和支持在职干部和职工考取各类大、中专电视和函授学校,坚
持在职学习。并在经济上给予优惠,在工作上级予照顾,在生活上给予支持,创造各种方便条
件,使其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达到教育成才。
对考取电大或大、中专函授的学员,所在单位酌情况可以暂时代交学杂费用,给足移的时
间和业,上课。面授去校时给以方便,工资照发。待取得毕业证书后,予以报销所有学杂费,
面授往返所有差旅费,书刊讲义费。必要时还可给予经济补贴和困难补助。几年来,全区(局)
共有179名干部或以工代干在各类大、中专电视和函授院校学习期满,取得了毕业文凭。
六、考取大、中专院校
自1982年,呼中区(林业局)组织和领导,大力支持各级干部考取国家大、中院校、离职代
薪入校学习;对德才兼备,具有培养,任用前途的干部(或以工代干)或劳模、能人、先进工作
者,后备干部,由区委、区政府、林业局保送到有关院校深造,毕业后予以优先安置工作岗位。
区(局)每年还要拿出大量经费与有关院校签订委托合同。培养大专、中专委托生,毕业回区(局)
工作。
据统计:1982年有1人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1983年有2人到吉林政治学院学习;
1984年有14人到各类大、中专院校学习不同专业;1985年共有87人到各类大、中专院校学习深
造;1986年共有88名干部(代干)考入各类大、中专院学习;1987年有43人到各类大、中专院校
深造;1988年有22人考取各类大、专院校离职学习;1989 年有12人被各类大学录取入校学习。
1982年以来的8年中,全区(局)各类干部(代干)已有205人在各大专院校学习毕业,成才归来。
七、委托、聘请专家培训
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教授来呼中讲学的办法,对科学技术人员进行长、短期结合的学术
业务培训。1983—1989年,委托沈阳、齐齐哈尔、北京、哈尔滨、地区统计局等有关院校和培
训中心,轮训各级各行干部共210人,院校和培训中心还不时派专家到呼中讲学、面授。
培训时间为6个月—2年。培训的范畴:从文秘、组织人事到马列主义理论,从统计财务、
审计到科学管理,从林业工程到微型电子计算机,从改革开放到商品经济,从企业升级到标准
管理,从法律法规到监察诉讼,从公共街生到医疗保健等多门类,多层次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