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干部考核奖励

第五节 干部考核奖励



  

   一、考 核

  对于各级干部,特别是单位主官的考核办法,主要是组织上的政绩考察和党内外群众的监
督评议相结合。

  不论干部职位高低。年终都要做出“自我思想鉴定和工作鉴定”。并在党内外群众中通过
评议。做出恰当评语,由领导签署意见后,上交组织人事部门。而单位领导在年终或职代会上
都要向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和职工代表做严肃认真的“述职”报告,还要广泛的听取群众的
批评和建议,作“表态发言”,以示责成。干部的“述职报告”,虽无固定格式,但大体内容
有:对党的改革开放,锐意时取的广度和深度,企业管理与经济效益;两个文明建设的成绩与
问题,领导班子与个人为政清廉的表现,今后设想与上档升级的措施等等。当前所实行的干部
述职报告,做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是行之有效和必不可少的。

  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和区人大常委会等党、政、权领导机关,每年对各单位的主要负责
干部,都要做政绩考察。在考察当中一是听本人全面汇报,二是收集和倾听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和反映,三是实际检查评定、做到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叫人心悦城殷。政绩考核结果,记录
存档。

   二、奖 励

  对各级干部的奖励,分精神和物质奖两种。

  对政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干部(代干)给予晋升工奖奖励,晋级升资幅度1至2级,也可晋升
浮动工资。1982年以来已经255名干部晋升工资奖励。其中、知识分子和工程、科学技术干部
94人,一般干部63人,科级干部85人,局级干部13人。

  有些重要工作,还以逐级签定“责任状”的方式。以定奖惩。检查验收的如果达到“责任
状”要求,都兑现数额不等的奖金。

  开展“四质三优”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创先争优发明创造、科技术攻关等活动,也是奖
励各级干部的一种手段。选劳模、定先进、颁奖旗、发奖状、送牌匾、登光荣榜、披红戴花,
大力表彰。激发职工干部的创新进取和开拓意识。

  对省、地命名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三八红旗手”“省级文明单位和标兵”,
“发明创造革新能手”,除给予不尽相同的奖励外,还举行“命名”大会,由领导率队,敲锣
打鼓的送匾、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