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职称评定与晋升

第二节 职称评定与晋升





  1985年区开始第一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987年8月进行第二次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区成立了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称
改革办公室。根据地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采运、营林、木材检验建筑、安全监察、
机械、教育、卫生、劳动、工商等34个单位进行调查摸底。1988年1月3日召开了区职称改革工
作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关于职称改革的文件,结合全区的实际确定了职称评定办法。并通过
“申报、选拔、推荐”,“审查、评审、审批”两个步骤,评选出高级科技人员40名,占科技
人员总数1.4%,评选出中级职称398名,占科技人员总数14%,评出初级职称2 327名,占科技
人员总数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