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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档案管理

第二节 档案管理



 
  1972年正式开始收集,整理文件材料,将1965年至1969年的文书档案划为一个全宗保管。
1970年至1983年的文书档案划分为党、政两个全宗保管。1984年以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
了林业局、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八个全宗。1981年开始建立科技档案分室。
1988年开始建立综合档案室,至1990年末,全区建立综合档案室15个,专业档案室15个。机关
档案室6个,保管各类档案71 612卷,底图2 860张。照片882张。其中文书档案7 990卷,会计
档案30 783卷,基本建设档案615卷,生产经营档案653卷,科研档案722卷,纪检档案333卷,
公安档案645卷,其它档案27 249卷。(1990年档案科、基层、机关、司法档案分类统计表)

   1990年档案科分类统计表



   1990年基层综合档案分类统计表



   1990年机关、司法档案分类统计表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编制了档案总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分类目录、文号卷号对照
表、分类大纲、编号方案、专题卡片等191本检索工具。其中专题卡片6 429张。

  从1981年开始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从1984年到1990年参加省、地档案业务培训班学习的
档案员共27人次。1987年到1990年参加区档案业务培训人员1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