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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第一编 建置

第一章 建置沿革

第一节 沿革


    


  加格达奇,原名加格达气(加克达奇),是鄂伦春语,意思是“有樟子松的地方”。

  据考证,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晚期,这个区域就已有人类活动。

  解放前,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没有定居的居民,只有鄂伦春族游猎者出入。

  在伪满洲国后期,日伪曾在“高崖子” (现在加格达奇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辖区,俗称东南
屯)一带设有特务机关。

  从1953年开始,林业部、铁道部和东北林业总局,曾多次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前来进行森林
调查和勘察设计工作。

  1958年 4月,以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林管局奎勒河林业局为主体,并从绥棱、伊春等林区
调入部分干部和工人,进驻加格达奇的高崖子,成立了加格达奇林业局筹备处。

  1960年 7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公署决定撤销奎勒河林业局,其全部人员及设备由
大杨树迁运至加格达奇的高崖子,正式成立了加格达奇林业局。

  1960年 7月,鄂伦春自治旗在加格达奇设立了建镇办事处。是年1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
民委员会批准,鄂伦春自治旗所辖的加格达奇正式设为“镇”的建制。

  1961年秋,呼伦贝尔盟公署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
精神,撤销了设在小杨气的多布库尔林业局,其全部人员和设备并入加格达奇林业局。加格达
奇林业局亦划入缓建之列。

  1964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铁道兵司令部《关于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的
报告》,决定正式开发大兴安岭林区。是年7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在加格达奇镇成立。

  1964年 8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成立了第一个政企合一的林业公司——松岭林业
公司。公司机关设在加格达奇镇。

  1964年10月,呼伦贝尔盟公署决定,将加格达奇镇交给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管理。至
此,鄂伦春自治旗与加格达奇镇的隶属关系正式脱钩。

  1965年 3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决定,将加格达奇镇并入松岭林业公司,撤销了镇
的机构建制。

  1967年12月,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松岭林业公司机关迁至小杨气,重新组建
加格达奇镇,隶属特区革委会。

  1968年3月,成立了加格达奇镇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是年4月,正式成立了加格达奇镇革
命委员会。

  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加格达奇镇改称加格达奇区。1973年6月,正式划入国家机
关序列。

  1979年 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黑龙江省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
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版图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仍归黑龙江
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管理。

  1981年7月,加格达奇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198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