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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三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概况







  1972年,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妇幼保健站合属办公。当时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大力
宣传破旧立新,破除“多子多福”的旧的传统观念,扭转生育上无政府状态。提出实现“晚”
(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稀”(两个孩子间隔4~5 岁)、“少”(每对夫妇不超过两个
孩子)的目标。

  1975 年,对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四项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放、取节育环,结
扎输卵管)。 林管局中心医院及省计划生育手术医疗队,深入红旗街道、曙光街道、卫东街道
开展了绝育手术工作,当年接受手术1867人,计划生育率为4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1‰。

  1979 年,全区贯彻实施了黑龙江革委会颁发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1980年9
月中共中央又下发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实行晚婚、
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1980 年4月,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区卫生科分出,成立了计划生育
委员会。是年,计划生育率为 92.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5.2‰,独生子女领证率为91.38%。

  1989年,计划生育率为 97.3%,比1975年提高 49.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48‰,比1975
年降低7.62‰;独生子女领证率为80.75%,比1980年降低10.63%。同年11月,加格达奇区计划
生育协会成立,并召开了一届一次理事会。

   加格达奇区1975年至1989年计划生育成果统计表
  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