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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饲养管理

第二节 饲养管理



  



  开发初,加格达奇境内只有几户人家,他们多为鄂伦春族,以打猎为主,饲养少量畜禽,
实行粗放型管理。

  开发以后,饲养的畜禽数量逐渐增多。1966年对养猪户实行“以猪换料”的政策,调动了
群众养猪的积极性,生猪由200多头猛增到2 100多头。

  1975年,本着“以种菜为主,同时发展养猪事业”的原则,在林海人民公社 (即现在的加
北乡) 办起一个养猪场,饲养10头种公猪、30头母猪和少量仔猪。1982年,集体养猪全部取消。

  1983年,全区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养畜、禽专业户达10户,其中:养鸡专业户
5户,养鸡750只;养猪专业户5户,养猪85头。

  到1989年,养畜专业户发展到66户,其中,养猪专业户41户,养猪441 头;养奶牛专业户
14户,养奶牛167头;养羊专业户11户,养羊5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