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路交通管理 1969 年,加格达奇的地方公路交通由工交组负责管理。1970年,成立机电交通科(先后更
名为机械交通科、交通科、交通局),设4人负责交通管理工作。随着公路开拓和车辆的增多,
区交通科于1978年下设交通监理站(后改称交通监理所),设6 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987
年4月,交通监理所与公安交警队合在一起,成立加格达奇区公安交警大队,隶属区公安局。
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车辆日益增多。据198 年调查,城区交通流量为 50车次/分钟。由
于机动车流量较大,车祸时有发生。1985 年至1989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58起,造成39人死亡,
119人重伤,财产损失约120万元。为确保交通安全,公安交警大队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加强安
全教育,培训驾驶员,严禁违章行驶,每天派出监理人员和交通警察进行路检和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