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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营商业

第十编 商业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国营商业



  



  1965 年2月,根据会战需要成立特区商业局。同时又成立综合采购供应站,下设副食品批
发部、新曙光商店及酱菜厂、肉类加工厂。全站职工167人。当年完成销售额526万元,实现利
润4.8万元。

  1965年12 月将特区商业局所属的零售企业移交给松岭林业公司管理。1966年1月,撤销特
区商业局,成立商业、粮食、物资合署办公的第四办公室(简称“四办”)。1967 年1月“四办”
撤销,恢复商业局。1968年成立了百货、食品、土产、服务、煤建5个批发站。1969 年11月地
区商业局所属的零售企业、商办工业、饮食服务行业以及经营煤炭业务移交加格达奇区政府管
理。1970 年6月商业局又相继成立了五金站、石油站、医药站。同年12月将医药站划归卫生局
领导。

  1970 年地直国营商业系统(包括加格达奇所辖商业)共计33 个核算单位,商品总销售额为
6 659万元,职工1 605人,利润164万元。

  1972年6月,医药站又由卫生局交回商业局管理。同年8月,加格达奇所在地蔬菜市场的采
购供应工作交给加格达奇区管理。1974 年4月,将加格达奇区所属的商业经营部门统交给地区
商业局领导。1977年3月将商业局管辖的部分零售网点又移交给加格达奇区政府管理。同年5月
商业局成立了糖业烟酒公司。1978年7月将商业局所属的燃料公司移交地区物资局管理。1980
年5月地区供销社成立贸易货栈。

  1981年1月,大兴安岭地区商业局改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商业局。1982 年11月地区行署商
业局、地区行署供销社实行合署办公,改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商业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商
业局。1983年5月撤销原糖业烟酒公司,成立糖酒公司、烟草公司。1984年2月21日撤销加格达
奇区商业局,并把所属的国营企业上交地区行署林管局商业局管理。同年3 月将烟草公司与糖
酒公司合并,改称糖业烟酒公司。1984 年10月4日,成立大兴安岭林区贸易中心,隶属大兴安
岭林管局。1985 年5月,石油公司从贸易中心划出,隶属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大兴安岭地区行
署双重领导。同年7月撤销糖业烟酒公司,分别成立糖酒公司和烟草公司。

  1986 年3月21日,大兴安岭地区商业局、大兴安岭林管局贸易公司实行合署办公。1988年
地直商业职工3 200多人,自然商业网点87个,批发公司11个,管理公司3个,零售企业自然网
点29个,饮食服务行业网点29个,有35个核算单位已实行承包,有11个单位已实行租赁,有21
个单位实行目标管理。1988年商品销售总额达15 319万元,比1970年增长了130%;为国家上缴
利税305 万元,比1970年增长5倍;固定资产总额由1984年的2 561万元上升到3 509 万元,上
升37%;自有资金9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