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村建设
第二节 乡村建设
乡村建设,重点是农民住宅建设。
开发初期,以草坯房、板(杆)夹泥草房、板(杆)夹泥油毡纸房为主,当时无一间砖瓦结构
的房屋。房屋通常是中间为灶间,两侧为卧房的形式,前后搭盖仓房作畜牧柴草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民住房条
件有了显著改善,部分人家已盖起了砖瓦房。至1989年末,全区农民住宅房屋总面积达21万多
平方米,其中砖瓦房面积2万多平方米,农民仍住草房的有3 631户,占总农户的92.3%。
在农民住宅建设发展的同时,农村公共建筑和道路、交通也相应改善。至1989年末,全区
乡间公路都已沟通(路面均为砂石结构)。加北乡居民用电已全部解决;白桦乡因建乡晚,居住
分散,只有白桦乡政府所在地白桦村能够供电。加北乡还有700多农户装置了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