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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区划

第三节 区划




  

  1990年,全区辖6个街道、159个居民委;2个乡、10个村委会、49个自然屯。

  2001年起,逐步对村屯和居民委进行合并调整,至2005年,调整为 6个街道、16个居民委;
2个乡、8个村、42个自然屯。其中:居民委卫东街道由27个调整为2个,红旗街道由 22个调整
为2个,东山街道由30个调整为3个,长虹街道由29个调整为3个,曙光街道由24个调整为3个,
光明街道由27个调整为3个;行政村白桦乡由7个合并为5个。

   各乡、街道所辖村、居民委(2005年12月)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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