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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居民收入

第三章 居民生活

第一节 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

  1990年,在城镇范围内,按收入高、中、低3个档次随机抽取 50户居民,采取走访和定期
更换抽样样本等形式,对居民期初手存现金、 现金收入(包括实际收入:职工工资和从单位获
得其他收入、个体劳动者收入、聘留离退休人员收入、其他就业者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
收入、特别收入和其他收入,借贷收入:提取储蓄存款、提取储金会款、借入款、收回借出款、
收回储蓄性保险本金、出售证券、赊购、购买房屋贷款和其他借贷收入)、 现金支出和期末手
存现金等4大指标进行城市住户调查。住户平均 4.24人,有收入2.13人。企业职工调整工资,
月人均增加9元至14元。居民年人均总收入1818.4元。

  1995年,居民就业面达61.58%,比1990年增长 13.94个百分点。机关工作人员晋升一个工
资档次,年人均增加工资 67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年终目标责任奖制度,按职务级别分
别奖励420元至1500元。居民年人均实际收入3470元,比1990年增长1.62倍。

  1997年,城镇住户调查指标变更为期初手存现金、可支配收入、现金收入、消费支出和期
末手存现金5大指标。户均就业 1.96人,就业面为57.99%。机关行政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基础
工资由每人每月90元调到110元,并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年人均增资289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月增加工资20元,年人均增资256元。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年人均增加130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到6416户、从业9673人,个体私营者净收益年人均784元。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元。

  2001年,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由月人均180元调到230元,
级别工资由十级至一级月人均85元至720元调到115元至1166元,并晋升一级工资,年人均增资
2908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人均增资24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目标责任制年终奖为:机关
工作人员,发给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
给职等工资和津贴两项之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年人均 5451.97元,比1997年增长24.99%;现金
收入年人均7246.91元,比1997年增长50.6%,其中:实际收入5524.76元,比1997年增长26.33%。

  2005年,户均2.95人,比1990年减少1.29人;户均就业面为46.78%,比1990年减少1.1%人。
居民年人均总收入8373.84元,比1990年增加3.61倍。其中:可支配收入8042.58元,比1997年
增长84.38%。居民年人均工薪收入6287.92元,比1990年增加4.87倍。


   农村居民

  1990年,加北和白桦两乡有劳动力3916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2788人,种植业总收入285
万元;从事牧业生产107人,总收入72万元;从事副业生产414人,总收入79万元;从事工业生
产95人,总收入44万元;从事建筑业80人,总收入53万元;从事交通运输及代耕业 307人,总
收入131万元;从事商饮服务业36人,总收入26万元。农民纯收入年人均545元,其中加北乡农
民纯收入578元,白桦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512元。

  1995年,落实建设蔬菜生产、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两个基地”,发展开发型农业和高产、
高效、优质 “两高一优”农业的战略,加大开荒力度,全区年内开荒 6045亩,总播种面积为
21255亩。农民纯收入年人均1383元,比1990年增加 1.54倍。其中:白桦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
1389元,比1990年增加1.71倍;加北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1377元,比1990年增加1.38倍。

  1998年,发展市场型、效益型、科技型和生态型“四型农业”,建立以畜牧生产为主的白
桦乡东沟村、以棚室生产为主的白桦乡白桦村、以马铃薯生产为主的白桦乡五叉沟村和以油豆
角生产为主的白桦乡双合村“四个基地”,依靠科技、依托林区、面向市场,发展畜牧业和多
种经营,建成畜牧业、棚室生产、马铃薯生产、油豆角生产和食用菌栽培专业化村,农村经济
经营总收入为3718万元,其中:农业收入1224万元,林业收入329万元,牧业收入492万元,渔
业收入23万元,工业收入508万元,商饮业收入101万元,代耕及运输收入 536万元,建筑业收
入299万元,服务业收入147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农民纯收入年人均 1893元,其中:白桦
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1920元,加北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1866元。

  2000年,落实“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战略,大力发展薯类、西瓜、甜瓜、黄芪等。
农村经济经营总收入6050万元,其中:农业收入2067万元,林业收入321万元,牧业收入530万
元,渔业收入29万元,工业收入1683万元,商饮业收入153万元,代耕及运输业收入660万元,
建筑业收入371万元,服务业收入175万元,其他收入61万元。农民纯收入年人均2654.5元,其
中:白桦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2649元,加北乡农民纯收入年人均2660元。

  2005年,落实“三优一高”发展农村经济原则,建设马铃薯、大豆、油豆角、棚室种植和
特色养殖“五大生态基地”。农村经济总收入7088万元,比2000年增加17.15%。其中:农业收
入3143万元、林业收入240万元,牧业收入1190万元,渔业收入27万元,工业收入396万元,交
通运输业收入429万元,建筑业收入773万元,商饮业收入139万元,服务业收入355万元,其他
收入387万元。农村生产经营净收入3503万元,农民纯收入年人均3268元,比2000年增加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