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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营机制改革

第七篇 国内贸易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经营机制改革





  国有商业改革始于80年代,大体经历7个阶段,扩大企业自主权、承包租赁、四放开(经营
放开、分配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国有民营、停止采购抓库存销售 (简称停购抓销)和
资产经营、委托经营及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80年,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以行政手段管理企业逐步转向以经济手段管理企业,改变
以往主管部门下达商品流转总值计划和商品购销存计划的模式,逐渐形成上级主管部门只下达
商品流转总值计划,不再下达全部商品购销存计划。企业根据总值计划和部分商品购销存计划
的实际指标,灵活机动地制定自身商品购销存计划,采购商品不再完全受计划约束,可以自主
采购计划外商品,适销对路商品不断增加,商品销售总额上升较快,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1982年,推行承包租赁经营,遵循定销售、定费用、定库存的“三定”原则,各企业因地
制宜,采取全员承包、个人挑头集体承包、风险抵押承包、百元销售工资含量承包、百元利润
工资含量承包等不同承包经营形式。同时,一些小门市实行租赁经营。在推行承包租赁过程中,
国有商业逐渐由计划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过渡。

  1991年,深化服装经营改革,以经营、价格、分配“三放开”为主要内容,以集约化经营
为主要形式,以地区百货公司为“龙头”,吸收全区服装批发零售企业参加,组建服装经营集
团。集团内部实行联购分销、代购代销、移库代销、滞销返库等灵活经营方式,采取先货后款、
分期结算、期限赊销等结算方法。龙头企业调拨的商品,削价甩卖,损失由“龙头”企业承担。
推行横向联合,工商联营和商商联营机制,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路子。

  1992年,国有商业开始有步骤地推行经营放开、分配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改善企
业外部环境,把国合商业(国有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合称为国合商业,下同)推向大市场,为国合
商业与其他商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实行经营放开,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打破行业和
经营范围界限,自主经营商品;实行价格放开,除国家和省定的限价品种外,其余商品价格全
部放开,企业按照市场行情自主定价,灵活作价,不受行政干预;实行分配放开,企业在工资
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前提下,打破职工档案工资界限,实行岗位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
等多种分配形式;实行用工放开,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人与合同制工人的界限,采取优化
组合和双向选择的用工形式。经营机制改革调动国合商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扩销增效。
是年,全区国有商业商品销售总额44655万元。

  1993年 7月,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及国合商业的市场份额呈下降形势,地区商业局、供销
社制定《国有民营实施办法》,在国合小型商业企业试行“国有民营、国有房产和设备有偿租
给职工使用,职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定额缴费、依法纳税、剩余归己”的经营
方式。

  1994年,全面推行国有民营机制,首先从批零企业五金公司的北方商场、商联大厦开始,
逐渐扩展到批发企业、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工业企业。是年,地直国有商业开始推行剥离经营
改革,将批发公司的经营实体部组与公司母体分离,组建单体公司。单体公司实行剥离经营,
成为自办执照、自主经营、自理费用、定额缴利、自定分配、自负盈亏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市场主体,一切经济利益和民事责任与母体公司脱钩。推行剥离经营的企业有地区蔬菜果品公
司、食品公司、糖酒公司、土产公司、商办工业公司和制酒厂等 6家企业。至1995年,剥离经
营范围扩大到全区商业批发企业和商办工业企业。由于市场迅速变化的原因,实行剥离经营的
企业大多收效甚微。

  1996年,百货纺织和五金批发企业进行整顿和停购抓销,原则上停止进货,抓好库内商品
销售,压库还贷,加大清欠力度,理清债权债务。实行停购抓销后,百纺总公司当年销售库内
商品价值219万元,1997年销售15万元。五金公司当年销售库内商品66万元,1997年销售9万元。
百纺总公司和五金公司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转入市场经济后,尽管实行多项改革举措,终未奏
效,由于资不抵债、无力经营而破产。

  1997年,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停建的林都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商场以股份制形式筹
资续建,确定行署贸易局、加区、地区建筑总公司、塔河县中枢联运公司4家为股东单位。9月,
实行委托经营改革。至1998年,委托经营企业总数达到13户,经济效益均有所提高,费用总额
同比减少150.4万元,下降14.15%,委托经营企业实现减亏增利 24.2万元。10月,地林直商业
开始企业划转资产抵押、关停整顿和撤销工作。地区土产公司、生资公司、食品公司、商联大
厦整体划转到林田公司,地区水产公司划转到地区水产总站,商业制酒厂划转到加区。将地区
百纺总公司库房交给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作为百纺总公司 960万元贷款的资产抵押,年免
交贷款利息100余万元。

  1999年1月,林都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份制企业机制运营, 规范性运作。全年收入
290万元,比上年增加收入120万元。10月,医药公司、劳服公司、长城商场、回民商场、糖酒
公司、黄山茶庄等划归丽雪公司。

  2000年,深化国有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关停地区五金公司、糖菜公司、废旧品回收公司、
生活福利公司及福利公司。撤销百纺总公司。将地区饮食服务公司、人民商场、北亚商场划归
林田公司。百货大楼、联营商场、商办公司、星斗公司 4户企业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之
后比上年减亏524.2万元,下降75.01%,

  2002年,将商贸公司政府职能划归地区经贸委。商贸总公司在资产经营的同时,利用资金、
厂房和设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开办早市,成立火鸡养殖场,建立和完善旧机动车交易
市场等,创收近10万元,出租公司办公楼创收8万元。通过企业和职工自筹资金200万元,回购
糖菜公司欠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 646万元。是年,商贸总公司成立全区第一家股份制拍卖
企业兴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实现拍卖额69.4万元,收入净额6.94万元。

  2003年,自筹资金建成大型综合性超市——富嘉隆购物广场,填补大兴安岭地区没有大型
超市的空白。用优惠政策面向社会吸引各方人才,全员招聘大中专毕业生350名。

  2004年,加快对所有中小企业转制步伐,将五金公司、批发市场、糖菜公司、联营商场等
5户企业推向市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拍卖,活化资金375万元。整合百货
大楼业户,调整营业布局,引进品牌商品,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企业效益,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8万元。富嘉隆购物广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加强员工培训,使企业逐步走向规范
化管理。通过调整营业线,加强商品采购,拓宽进货渠道,增加商品品种,使商品销售额大幅
度提升,店庆期间,营业额与前期相比增加94万元。

  2005年,百货大楼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足额上缴利润60万元;富嘉隆销售实现
1335.95万元,同比增加148.73万元,拥有各类供应商16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