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饮食服务业
第三节 饮食服务业
饮食服务公司
1990年,饮食服务业由大兴安岭地区饮食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有职工306名,自有资金51.2
万元,固定资产 10.22万元,下设山城饭店、华美饭店、杏花村饭店、桃花园饭店、迎宾旅社、
北方照相馆、龙泉浴池等18个经营网点,营业面积9000平方米,年营业收入172.91万元。平均
资金占用134.51万元,人均劳动效率5700元,资金周转1.28次。公司成立科技研制开发试验小
组,在青松园和兴安饭店先后研制北芪扣肉、黄花脱骨鸡,并积极引进天津狗不理包子、烤涮
锅、都一处水饺、荞面驴肉蒸饺等。是年,青松园饭店营业收入 21000元;地处加格达奇车站
繁华地段的兴安春饭店,营业收入达60000元。
1991年,由于研制新品种, 不断调整经营结构,青松园饭店营业收入达到 19.5万元,比
1990年上升8倍多,实现利润13000元。兴安春饭店营业收入达到24.5万元,比1990年增加 3倍
多,利润增加 2倍多。是年,按照“定额缴利,自主经营”原则,公司率先实行小型国有企业
租赁经营,将边小微亏企业租赁给职工个人经营。首批实行租赁的企业有桥西饭店、春光饭店。
同时,对亏损严重、设施陈旧、无力经营的小型国有企业东风一号楼三个门点、道南江山酒家
和站前旅社等进行出卖。
1997年,山城饭店、 迎宾旅社等饮食服务业开始试行委托经营。 全年,公司营业额完成
184万元,利润完成-5万元。
1998年,委托经营使公司经济效益好转,当年实现利润2万元。
2000年10月,行署、林管局决定饮食服务公司划归林田公司管理。
2001年,按照中小企业改革精神,公司职工买断身份,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
1990~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饮食服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表7—5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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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饭店
兴安饭店位于加格达奇区兴安大街, 是行署商业局经营餐饮服务业的直属企业。 筹建于
1985年,国家投资234万元,1986年12月29日正式营业,建筑面积 6315平方米,营业面积5549
平方米,非生产面积766.44平方米。以旅店服务业为主,设有宾客餐厅、北苑餐厅、新乐餐厅、
寄存处。旅店部有客房109间,其中高档11间、中档56间、低档42间。
1990年,有职工164人,其中:干部6人,代干16人;大专学历3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27
人,初中90人;助理经济师4人,助理会计师2人;一级厨师1人,二级厨师2人,三级厨师 3人;
二级服务员2人,三级服务员1人;三级面点师1人,三级服务技师 14人。从开业至1990年,累
计接待中外宾客30多万人(次),接待全区较大型会议80多次,营业总投入达 567万元,上缴利
税达124万多元。
1991年,兴安饭店经过几次较大规模的整修,将客房调整为93间,其中一楼28个房间为低
档间,二楼10个房间为高级套房,三、四楼为中档客房共55间,价格有 10至120元不等,五楼
为普通间。
1993年,实现利润23.6万元。
1995年,实现利润25万元。
1998年,实行招标委托经营,上缴委托经营费20万元。
2000年10月,地区将兴安饭店划归林田公司管理。
2001年,在中小企业体制改革中,兴安饭店以 500万元出售给个人,成为私营企业,有员
工50人。
1990~2000年兴安饭店历年利润情况表
表7—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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