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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定期审计

第二节 定期审计



  

  1990年,计划审计58个单位,实际完成68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2万元。

  1991年,计划审计46个单位,实际完成59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4万元。

  1993年,审计26项,查出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侵占挪用公款、滥收费和虚列支出等违
纪违规资金8.8万元。

  1995年,审计37项,查出账内小金库9.3万元、截留预算外收入5.4万元、未实行专户存储
2万元、挤占经费4.8万元和虚列支出40万元。

  1996年,取消定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