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四章 物价
第一节 机构
1990年,加格达奇区物价局属区政府主管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有:
办公室、职工物价监督总站、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行政编16名,事业编
5名。
1992年,成立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为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由物价局内部调剂。
1994年,全局有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人,共20人。
1997年3月5日,成立加格达奇区价格事务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物价局。
1999年10月14日,加格达奇区价格事务所增挂“加格达奇区价格鉴证中心”牌子。
2001年11月,机构改革,撤销物价局,行政管理职能并入经济计划局,成立物价管理办公
室,对外挂物价局牌子,主要负责调控加格达奇价格总水平,制定和调整区管商品主要价格与
重要收费,提出区管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组织和监督价格政策实施,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处理价格争议事件,收缴价调基金,审核发放收费许可证。行政编制由20名减到 5名。下设物
价检查所和价调办,均为事业单位。价格事务所并入物价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仍属事业性质。
2002年4月22日,撤销价格事务所,其职能划入价格鉴证中心,更名为价格认证中心。
2005年,物价管理办公室(对外挂物价局牌子)下设机构有:物价检查所、价调办和价格认
证中心,均为事业单位,事业编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