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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价格调控

第三节 价格调控



  

  1990年,开展监控和拨收测算工作,对毛线、毛织物等80种商品继续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理顺自来水、豆腐、糖果和糕点等20个品种产(商)品价格。

  1992年,成立加格达奇区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对旅店、房屋出租、外委施工队和个体工
商户,征收管理和使用调控市场物价专项基金。猪肉和蔬菜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煤炭价格调整
趋于合理。

  1993年,对饮食业和木材经销业开始征收价调基金。对木材加工费实行企业定价和市场调
节机制。

  1994年1月,对红砖和油毡纸等建材产品, 卫生纸、酱油和醋等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20
个消费品种,实行提价申报制。 5月,落实《关于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实施办
法》,对绵白糖、食盐、肥皂、洗衣粉、鞋和液化石油等4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物价实行
月监测制。

  1995年,落实国家抑制通货膨胀的价格调控措施,推进以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为重点
的价格改革,控制价调项目增多。坚持价格监审制度,控制 54个品种、308个规格品价格上涨。

  1997年3月,成立加格达奇区价格事务所,开展价格监测和评估工作。5月,开展“价格民
心工程,对 10类、130种日用消费品进行控价和监测,实施最高限价、向社会公布和监督检查
等措施,抑制日用商品价格上涨。6月,对浴池和理发业实行最高限价。

  1998年,在林都商贸城设立“价格公示板”,将34种商品(项目)零售价格和收费标准分期、
分批公布于众。对企业发放《企业负担登记卡》,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零售价格指数和职
工消费品价格指数。对自来水价格实施听证会制度。

  1999年,对百货大楼和林都商贸城内个体出租柜台开始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2000年,实施《涉案物品价格管理办法》和《加格达奇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定损评估办法》。
在医疗、教育、交通和旅店行业设置价格公示板38块。开展餐饮业定级工作。

  2002年,实行教育收费和涉农价格公示制,为加北和白桦两乡制作收费公示牌。

  2004年,贯彻《涉案财务价格鉴定条例》。对价格进行联动监测,将异动情况上报省物价
局监测中心。停征机动车行业价调基金。调定区一中借读费、停车场收费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
的标准。对1120户进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检查。

  2005年,猪肉、鸡蛋、面粉等主要农产品和皮鞋、食盐、液化石油气等主要工业品价格放
开,其监测职能划入发改委。

   1990~1993年价格总指数
  表8—9
0000149;[/$$p]


   1994~2000年价格总指数
  续表8—10
0000150;[/$$p]

  注:1994年,物价统计分类方法改变,指标与以前不同


   2001~2005年价格总指数
  表8—11
0000151;[/$$p]

  注:2001年,指标与以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