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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七章 非国有经济

第一节 机构


  
  

  1990年11月29日,区编委核定加格达奇区乡镇企业管理局行政编制5名,在岗5人,是区政
府对乡镇企业进行综合管理、指导、检查和调节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城乡经济体制
改革,研究制定计划和行业协调、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为加快全区乡镇企业的
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振兴服务。

  1994年,增加行政编1名、事业编2名。

  1996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对外挂非国有经济发展局牌子。增加指导乡镇企业科技创新、
机制创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制度建设;省级乡镇工业小区建设;乡镇企业劳动卫生、安全
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职能。

  2001年11月19日,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保留加格达奇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对外挂非国有经
济发展局牌子。核定行政编制 4名。确定职责是:提出乡镇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制定
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
设;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发展基金项目的评估、论证、审批;指导资产重组、市场融资、产权制
度等体制改革;指导开展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和发展外
向型经济;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工作;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和人才
引进工作;建立发展项目库,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新产品鉴定工作;
组织评审发展科技效益奖,逐级推荐上报;定期发布乡镇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状况信息统计
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02年11月25日,成立加格达奇区非国有企业家协会,负责引导、团结、教育和组织非国
有企业劳动者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为实现非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为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吸收会员87名。

  2003年6月 20日,成立中共加格达奇区非公有经济组织委员会,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
建工作。

  2004年12月 1日,政府机构改革,乡镇企业管理局更名为中小企业局,对外挂非国有经济
发展局牌子,行政编制5人。

  2005年8月 18日,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调整中小企业局职能,保留原乡镇企
业管理局(非国有经济发展局)的全部职能;增加和划入中小企业管理服务职能、原区经济计划
局承担的招商引资职能。对外挂加格达奇区招商引资办牌子。内设综合办、招商引资办,行政
编6人,在职5人。成立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2名,为外来企业提供全程“代办制
保姆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