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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纪检监察

第六节 纪检监察



  

  机 构 1990年,加格达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区委工作机构,下设工作机构有信访秘书
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党纪教育室、纪检监察申诉室,行使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
党性党风教育、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等职能。

  1991年,信访秘书室分设,信访室改称控申室,秘书室改称办公室,党风党纪教育室改称
党风党纪监督室。

  1993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局合署办公, 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监察局
仍属政府工作部门)和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 案件检查室改为纪检监察一室,新设纪检监察二
室、纪检监察三室和调研室,案件审理室改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控告申诉室改为纪检监察
控告申诉室。核定纪委和监察局行政编制 18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领导职数 4人,其中书记
1人、副书记2人(1人兼监察局局长)和监察局副局长1人,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
作。

  1994年,工作机构有 8个: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党风
教育监督室、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控申室、调研室,纪委编制13人,监察局编制15人。

  1996年,工作机构精简为6个:办公室、信访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室、 案件审理室、纪
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

  1999年,信访办改称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室改称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纪委行政编
制10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人。监察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

  2001年,工作机构由6个增加到8个:信访室(对外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牌子)、办公室、党
风党纪教育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
察二室,行政编制18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

  2005年,内设机构有党风室、信访室、审理室、检查一室、检查二室、执法监察室、区委
区政府纠风办和办公室,编制19人,在职17人。

   历任纪检委书记、副书记名录
  表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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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性党风教育 1990年,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的理想宗旨、党员权利义务、党的民
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六个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
习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举办专兼职纪检
员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40人。

  1992至1994年,对党员干部进行反和平演变教育,收看《卡玛斯之谜,廉政风暴》、《晚
秋》和《迷梦》等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公德电教片,收看率100%。

  1995年,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教
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表彰大会,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纪检监察干部事迹在区纪委监
察局创办的《情况反映》上刊发。

  1996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和监察部印发的《党纪政纪条规手册》。10月,开展党
纪政纪教育活动月,播放《存亡警示》和《金钱蚀》等教育片75场,党员受教育面100%。组织
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监察部举办的条规知识竞赛,参赛率和答卷正确率均100%,被省赛区组
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先进集体”称号。

  1997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
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举办培训
班2期,参加培训科级干部110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省纪委关于《哈尔滨国贸城等五起典
型案件的通报》。

  1998年,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纪委和监察部录制的《冰城反
腐行动、从光明走向深渊》等电教片。组织1600名党政干部,参加中纪委、监察部和人事部联
合开展的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答题正确率94%。

  2000至2001年,落实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配合开展警示教育,组
织党员和干部观看《生死抉择》和《胡长清警示录》等电教片,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读《明鉴》
正党风”知识竞赛活动。

  2003年,开展“学党章、促廉政、树形象、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实践者”主题教
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最后一夜》
教育片和中纪委摄制的慕绥新、马向东和李真等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参加5000人次。举
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培训班13期,参加120人。

  2004年,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
条规学习活动,为基层党支部购置两个《条例》学习材料 600套(册),在职党员干部人手一册,
举办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条例》答题活动,参加处级干部23名、科级干部194名,平均 95分。
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两个《条例》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170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听取地委两
个《条例》报告团报告,参加 400人。在加北乡和区公安局分别召开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公开通
报会,受教育550人。

  2005年,进行廉洁自律“大宣教”格局建设,实施教育活动、电化教育、阵地教育、正反
典型教育、预防教育、“一把手”教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及考核“九项教育工程”,建立
和完善区纪委书记牵头、组织和宣传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廉洁从政、党风党纪和典
型教育等“六个教育”为内容,制定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王怀忠的两面人生、中
纪委摄制的电视月刊《廉政中国》和《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电视电教片10部。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观看龙江剧 《路》和省纪委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 受教育
2000人次。为基层党委班子作“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讲座20次,受教育1000人。开展廉政文
化进社区活动,征集警句格言100条、廉政漫画50幅,举办廉政书画展3次,社区自编自演文艺
作品 6次,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发出公开信1000份。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
活动,征集作文60篇、绘画40幅,在第四中学展出。出资 1万元,购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实
用手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等学习资料 700册,购置《廉政
中国》、《马德落马警示》和《中国廉政报道》等电教片40本。

  党风廉政建设 1990年,贯彻省委《关于共产党员在清房工作中违纪问题党纪处分的暂行
规定》,制定180项公开化办事制度。

  1992年,组织5个检查组,对13个区属党委、1个党组、18个重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
检查,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区。

  1993年,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83项、314条,重新建立19项、107条。召开党风廉政
建设表彰大会,表彰先进个人35名和先进集体 6个,32人在会上交流单位或个人党风廉政建设
经验。

  1994年,成立清理超标准购置小汽车、超规定使用住房、超标准配备电话“三项清理”领
导小组,设立3个办公室,清理出处级干部超标准使用小汽车1人、住楼房不交平房24人,其中
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9人和一般干部15人。

  1995年,制定《反拖拉、反刁难、反梗阻、反勒卡工作方案》、《纪委、监察机关参与经
济,贴近经济,服务经济,发挥职能的决定》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方案》,深入企业
了解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购买进口豪华小轿车、严禁超面积住房和在经济活动中严守纪
律四项规定执行情况,选定 7家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建立联系制度,将廉洁自律制度公布于众。
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方案》,确定税务、工商和公安等13个单位作为行风评议重点对象,区纪
委和监察局深入到企业、农村和个体工商业户中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11次,征求对重点行业
部门的意见34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个体工商业户代表,对13个单位行风进行点评,
提出改进措施。

  1996年,贯彻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要案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
指示精神,对区法院党组和公安党委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做法进行通报表扬。对副科级以上干部
进行全面考绩考廉,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实行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及婚丧嫁娶实行请示报告制
度,为29名处级干部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登记档案,有30名处级干部事前递交书面报
告。与区物价局、审计局和教委配合,对15所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清理,查出延长班和
重读生等不合法收费6项,金额100万元,清退不合理收费0.32万元,制定《教育系统六项收费
的规定》。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36个单位“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清查出违反财经纪律单
位19个,违纪金额2.6万元,均被区财政局收缴入库。

  1997年,落实省地纪委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住房、购房和装修住房等方面以权谋私问题
进行清理,为24名处级干部和330名科级干部建立住房档案,有400人(包括离退休干部)进行自
查,自查率95%,对其中1人借工作之便欲将公房私落的违纪人员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处理,对
1名出卖公房干部给予收回公房处理。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
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各单位执行《标本兼治,坚决控制公款吃喝玩乐之风》和《关于制
止奢侈浪费,严格招待标准,实行定点就餐的补充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名村党支部书
记因挥霍公款1.6万元受到撤销职务处分,1名卫生院院长因用公款吃喝受到全额追回及纪律处
分。落实黑纪发 [1997]9号文件和地纪委紧急通知精神,对公费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进行清理,
将18部不应该配备的移动电话卖给个人,清理纠正个人手机用公款支付话费8部,对1人公费购
买移动电话隐瞒不报和 1人挪用公款为个人买移动电话的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和记过处分。
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营办企业”的规定,对党政机关开办
的133户企业进行清理,其中注销36户、转个体62户和改变隶属关系35户,在企业兼职的 20名
党政机关干部退出企业回到机关。全区接待费为1.5万元,同比下降30%。

  1998年,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四部门的预算外资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进行
专项清理整顿,清理出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未实行专款专用 12.42万元、暂付款挤占预算外收
入2.39万元和暂付款长期挂账3.46万元。纠正使用票据不合理、罚没物品不设账和不及时变价
上缴财政等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89个单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364万元,均
足额缴入财政。

  2000年,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紧急通知》,对挪用救灾款1600
元用于吃喝招待的加北乡一名副乡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1年,落实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和省地纪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从政准则要求,
狠刹党员干部赌博风,对公安系统7名赌博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2002年,落实中纪委和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行为
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对16个单位领导干部用公款核销不合理费用问题进行专项审计,金
额22572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006元,均按规定进行处理。

  2003年,重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区属医院实现医药采购招标金额71万元,其中药
品招标采购45万元,让利6万元。对医疗药品市场秩序进行整顿,查处不法行医诊点4家,没收
药品和器械价值2万元。在预防“非典”期间,对8个集贸市场进行整顿,取缔无证商贩 6个、
流动商贩12个和食品黑加工点 3家。制定《加区进一步集中整治“三乱”工作方案》,会同区
物价局和工商局,对教育、交通和医疗卫生重点部门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3次,落实企业改制后
关于收费减免政策 14条,对2名滥办班和乱补课教师给予行政警告,在中小学实行“收费卡”
和签订责任状制度。区纠风办制定《2003年“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纠风实施方案》,28
个参评部门制定优惠政策113条和服务措施187条,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实事229件(次)。

  2004年,印发《中共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察局对违反招商引资政策的规定》、《2004年全
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04年“正行风、
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及整顿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三个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废止不符合规
定收费项目 3个,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实行药品统一招投标采购制,区医
院66种药品招投标总金额83.21万元,让利额7.8万元;规范农业税费征管工作,推行“一事一
议”筹资筹劳政策,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等案(事)件有效机制。严查重处严重干扰经济秩
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阻碍经济发展案件1起,对2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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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2005年,规范关于厉行节约和制止奢侈浪费、加强政府和企业统一采购监督检查、禁止选
拔任用谋私、改善和保护经济发展环境、严禁婚事大操大办和借子女上学敛财、建设工程、矿
产资源管理、重要岗位干部轮换、实行公开化办事和改进审批方式制度的廉洁从政“九项制度
工程”,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的规定,落实收受礼金申报制度,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的规定,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参
与赌博等方面的规定,进行自查和自报,对查出的问题令其制定整改措施。3名处级干部和8名
科级干部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时向区纪委进行报告。

  检查监督 1990年,建立党委主要领导抓监督“一把手”负责制,调整完善基层监督组织。
健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监督档案。

  1993年,修订完善检查监督规章制度132项、759条,建立监督制度1082项、1354条。组织
党风巡视组和民主监督组定期巡视和定期例会反馈巡视情况。为118名主干线副科级以上干部
建立廉政档案,建立党政干部廉政档案620份,配专人为其进行写实。

  1995年,制定《关于加强党政监督的规定》,建立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监控体系。调整党
风巡视组,加强对管人、管钱和管物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提出建设性意见80条。

  1996年,帮助公安、工商、建设和税务等执纪执法单位建立党内外监督制度,聘请监督员。
有各种行业监督员307人。

  1998年,在两乡 10个村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在368个国有、集体和个体企业实行收费许可
证制度。参与区公安系统竞聘派出所所长和中小学校竞聘校长的所有工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8月,加格达奇发生水灾,对救灾物资和救灾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逐项、 逐件和逐条进行检查
核对。

  2000年,坚持纠建并举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对市政
建设的8项工程公开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药品购销进行监督管理,集中检查药店100所,收
缴和销毁假药16种 932盒、过期药44种2312盒,总价值16700元,取缔黑诊所2家。制定《加格
达奇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优惠政策和保证措施28项。

  2002年,落实省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树部门和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双评”工作会议精
神,成立“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 26个参评部门。对建设局2项工程独立
招标和区政府会计结算中心招考工作人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印发《加格达奇区提拔正副科级
干部实行公示制的暂行规定》。

  2003年,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以及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按照《加格达奇区建
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全区大小工程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由区纪委牵头,区工商局具
体负责,清查处、科两级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无违规问题。与财政局和审计局成立
专项领导小组,对财政独立单位执行预算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私设“小金库”和收支两条
线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规资金30万元,收缴“小金库”资金1.2万元。

  2004年,开展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
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和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纠
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歪风、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
问题,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
的有关规定“三项清理”“两个纠正”和“一个落实”活动,印发《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
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给亲友的工作方案》,67个科级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清理出
拖欠公款 330人、金额26193万元,收回拖欠公款17879万元,其余拖欠由区财政局与欠款人签
订还款计划,对 5名领导干部配偶经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与公安局和工商局等部门组成检查
组,对饭店和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检查5次 23家,查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取礼金和报销个人应
支付费用的领导干部 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
行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
话、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的“三必谈”和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
或本单位作出廉政承诺、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年终必须向上级党委及纪委写出抓党风
廉政建设的自身廉洁自律情况的总结、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委
报告的“三必做”制度,与基层党政负责人谈话41人(次),诫勉谈话 4人(次),14名处科级领
导干部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中向区纪委递交书面报告。将领导干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用公款
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出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入住高级宾馆等奢侈浪费问题列
入审计项目,查出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超标准坐飞机 1人,给予批评和超标费用不予报销处
理。

  2005年,实施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对领
导干部实行“三必谈”和“三必做”、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函询和述职述廉、对党风政风
开展监督检查、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强化舆论监督、召开党风廉政建
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和惩戒“九项监督工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把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成6个方面30条,落实到 18个党委(总支)、38个政府职能
部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简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
与 18个党委、总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落实情况2次。强化对领导干
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参与年内提职的46名科级干部的考核、测评和谈话等全过程,对即
将到任的新提职干部或调整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46人次。完成离职审计7人、任期审计4人,
均未发现钱或物支配方面的问题。参加党委(党组)、总支民主生活会45人次。对67个单位的领
导干部是否有欠款情况进行清查,清理出4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欠公款33.4万元,收回13.7万元,
剩余部分与欠款人签订还款计划书。对区市容监察大队 2名工作人员收经营占道费不给商户开
票据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对粮食补贴的发放、10项建筑工程的招投
标、低保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安全行政管理和国有资产清理等进行执
法监察,受理行政许可投诉3件,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批评教育处分。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990年,落实《关于共产党员在清房中违纪问题党纪处理的暂行规定》,
以木材、基建市场和对外委托生产领域为重点,严格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顶风上案件,立案14起,结案100%,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和警告
1人,行政撤职1人、记大过6人和警告2人。

  1992年,重点查处借改革之机破坏经济建设诬陷诽谤案件,处理违纪党员 8人,其中开除
党籍 2人、严重警告2人和警告4人。遵循“帮人不整人,救人不治人”原则,建立教育档案,
与当事人谈话,帮其尽快改正错误,有1人成为单位骨干。

  1993年,把经济监督、经济杠杆和执法部门干部行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乱收费、乱
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立案 23起,其中重大案件8起,结案率100%,处理违
纪人员23名,其中科级干部8名、一般干部15名。

  1994年,查处 1起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主抓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干
部给予政纪处分。

  1995年,召开查处大要案工作会议,对案情复杂的 5起大案由区领导亲自包案。区委书记
亲自指挥查处区财政局局长违反财经纪律一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1997年,以党务、政务、司法和经济杠杆部门“三机关、一部门”干部的违法案件为重点,
立案21起,占总案件数76%,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

  2000年,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重点,查处案件19件,结
案19件。

  2001年,重点查处“三机关一部门”领导干部执法执纪人员贪赃枉法和奢侈浪费等问题。
立案18件,结案 18件,其中大要案7件,占案件总数38.8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2人(次),其
中受到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7人,受双重处分5人,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

  2002年,改变单纯依靠信访举报获取案源状况,对摄取的苗头性信息和有价值线索一律上
会研究,派专人探究案源。立案8起,其中大案 7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9人(科级干部6人),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

  2003至2004年,把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经济发展环境、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反
财经纪律案件作为严查腐败问题重点,实行重大案件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定责
任和包突破“五定一包”责任制,破获区畜牧总站检疫滚花印章流失社会案、白桦乡贿选案和
中心校自盗燃煤等大要案。查办案件36件,查结 36件,其中大要案14件,占案件总数38.8%,
有党员12人、干部26人和司法人员2人均受到党政纪处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4万元。

  2005年,实施惩处商业贿赂行为;惩处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和
审计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领导干部利用职
权和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损公肥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利
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行为、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中讲排场、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在社
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赌博的行为、查处党员干部参加以营利为目的、
以钱物为赌注的比输赢形式的赌博活动、以及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赌具或其他方便条件的违
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违反“五项规定”违纪违法行为;
惩处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坑农害农、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惩
处违纪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资金及专项基金行为;惩处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工程施工建设
触犯“高压线”行为;惩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及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纪
违法行为;惩处资金体外循环及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恶意诬告的
违纪违法行为的“九项惩治工程”,重点突破白桦乡五叉沟村村长违反财务公开制度案件和加
北乡幸福村党支部书记增加农民负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立案9件,结案9件,其中重
大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

   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
  表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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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来访 1990年,落实《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工作细则》,深入到加北和白桦两乡 2次,
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件(次),处理率100%。

  1993年,实行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等处级领导干部值班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次),其中:领导接待来信来访34件(次),自办信件71件(次),处理率
100%。

  1995年,实行区纪委和监察局主要领导接待日工作制,与办案人员深入基层向执法执纪部
门了解情况,收集案源。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为案件查处提供线索9起。

  1997至1999年,按照地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的全区1997年至1999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的要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确定“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
效”工作目标。共接待群众来信85件、来访35人(次),自办初核案件39件(次);提供立案案件
20件20人,其中大要案8件。当年结案率、办结率、按期结案率、优质结案率“四率”均达100%。
地纪委交办信访案件10件,均按时限结案上报。收集整理信访信息47篇,省纪委采用 2篇,地
纪委采用11篇。撰写调研文章 6篇,有3篇分别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有2篇被评为优秀奖。
举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干部培训班3期、专题理论研讨会3次。

  2000年,发挥信访和举报提供案源作用,信访举报初查案件8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5件,
审结15件。

  2001年,对群众在信访和举报中反映的出租车行业存在营运秩序不规范和个别业主偷税逃
费问题,进行交通管理费和工商费收缴专项检查,清理黑出租车860台,均补办营运证。

  2003至2004年,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加北和白桦两乡及区第一中学等信访重点部门,
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举报电话,由主要领导定期到这些单位接待信访和电话举报。受理群众来信
来访和电话举报55件(次),为案件检查工作提供案源17件(次)。

  2005年,建立信访分析制度,落实重要信访领导接待会批、会审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
巡视督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40件(次),署实名举报21件,反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2件。完成调研报告2篇;编发信访信息12期,其中被地区采用2条信息;编发案件检查工作信
息5期,其中被地区采用3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