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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机构



  

  区直机构 1990年2月14日,成立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局。11月5日,成立区经济政策研
究室。11月26日,成立法制办公室,隶属区政府办公室。至年底,区政府行政机构有政府办公
室、工农教育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司法局、公安局、文化局、广播事业局、水
利局、营林局、护林防火办公室、农牧渔业局、交通局、财政局(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局)、税收、
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技术监督局、土地管理局、粮食局、物资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
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委员会、教育局、建设委员会、工业局、经济合作委员会、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信
访办公室、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档案局、民族事务委员会、乡镇企业局、精神文明
建设办公室、经济贸易办公室、房产局、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与老干部局合署办公)、环境保护
局、经济政策研究室、劳动服务公司。直属事业单位为区地方志办公室。

  1991年2月,将防火办和营林局移交加格达奇林业局。

  1992年,工农教育办与广播电视大学合署办公,经贸办与经合委合署办公。广播事业局和
公费医疗办公室改为事业单位。

  1994年1月,撤销物资局,成立物资公司。

  1995年5月,爱国运动委员会并入卫生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并入区委宣传部。

  1996年 4月机构改革后,区政府行政机构有办公室(管理信访办,增加经济政策研究职能)、
经济与计划委员会 (管理物价局、技术监督局)、教育与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体育局(同教育
与科学技术委员会合署办公)、财政局 (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局)、人事与劳动局、建设局、环境
保护局(与建设局合署办公)、农业局、司法局(与政法委合署办公)、粮食贸易局、区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同人事与劳动局合署办公)、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计划
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水利局。直
属事业单位有广播电视事业局、档案局(馆)、轻工总会、 劳动服务公司(1997年改为劳动就业
局)。

  1998年4月,区广播电视事业局移交行署广播电视局。

  1999年,区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改为地区直管。

  2001年11月,教育与科学技术委员会分设为教育局、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文化体育局
并入教育局,撤销粮贸局和物价局,劳动局组建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土地管理局、环境保
护局基础上组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撤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并入财政局,
设立森林防火办公室。撤销轻工总会。区政府行政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经济计划局、教育局、
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
通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建设局、
水务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森林防火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有档案局(馆)、劳动就业局。

  2004年4月,成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 12月机构改革
后,政府行政机构有区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公
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建设局、水务局、中小企业局、
森林防火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有档案局(馆)、劳动就业局。

  2005年,区政府行政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含法制办、民族宗教局、侨办)、经济发展和改革
局(含物价局)、教育局、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
建设环境保护局、 统计局、水务局、中小企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有档案局
(馆)、劳动就业局。

   1990~2008年区政府正、副区长名录
  表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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