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贪污贿赂检察
第三节 贪污贿赂检察
1990年,运用侦查谋略,以证据突破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24件29人。
立案侦查7件8人,逮捕5人,移送审查起诉5件6人,移送免诉2件。
1995年,坚持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受理贪污贿赂、
挪用公款等案件23件25人,立案侦查13件,逮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12件,移送免予起诉1件。
1997年,把握腐败问题主攻方向,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影响
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开创检察院单独办理处级干部犯罪要案的先例。在受理经济案件19个
案件中,有15个案件立案侦查,其中贪污案5件、贿赂案4件、挪用公款案4件、其他2件。在大
要案件中,占万元以上的大案有10件,占立案件数的66.7%。
2000年,坚持“一要慎重、二要坚决、务必搞准”的方针,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保证案件质量。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0件,立案侦查7件,逮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
7件。
2002年,加强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受理、初查、立案、侦查等各项办
案规程,理顺工作关系,案件质量得到提高。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
立案侦查5件6人,逮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4人,移送不起诉2件2人。
2003年,受理贪污贿赂案件11件,立案侦查7件7人,逮捕4人,移送审查起诉6件 6人,移
送审查不起诉1件1人。
2004年,严格执行《反贪污贿赂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和《反贪局办案流程》,
规范办案程序,保证案件质量。查办加区检察院建院以来第一起“零口供”职务犯罪案件。受
理贪污贿赂案件12件,立案侦查7件8人,逮捕4人,移送起诉6件7人,移送审查不起诉1件 1人,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7.5万元。
2005年,围绕工作目标,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3月份开展查办案件“百日会战”,侦
破两起贪污大案。 7月份侦破大兴安岭北奇神(集团)公司两起特大贪污案。全年受理贪污贿赂
案件9件 11人,立案侦查贪污案7件9人,其中大要案4件4人。侦查终结提起公诉5件7人,移送
分院2件2人。法院对起诉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1990~2005年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案件情况
表11—2 单位:件(人)
000019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