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公安交管
第五节 公安交管
交通管理 1990年,在市区 4个主要交叉路口设有交通指挥灯信号和交通指挥岗台,推进
科学、依法管理,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开展春季交通安全整顿,警员上路昼检夜查。全年交警
上路300人(次),检车244台(次),取缔违章 120人(次)。公安交警大队从局机关搬迁到消防一
中队南一栋二层楼房,面积500平方米。
1994年,处理违章512人(次),警告140人。
1997年,为庆祝香港回归和迎接十五大的召开,交警大队提前半月出动警力 120人,对加
格达奇主要路段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使迎庆活动顺利举行。
2000年,以治乱、治堵为重点,以实施“严管一条街”、“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
活动为载体, 整顿交通秩序。把林都商贸城、百货大楼、地区医院、 新世纪广场等 7处定为
“严管一条街”,实行“一区一段一警”责任制,从过去的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化。在交通
执勤、治安巡逻中,采取警车、摩托车、自行车、徒步、带领警犬等多种巡逻方法,扩大警力
的辐射面。制定人民路、兴安大街禁止“港田”、出租车、人力三轮车和三轮摩托车通行措施,
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10月,交警大队迁到看守所东侧,面积1200平方米。
2001年,购置警车10台。在区内 5个主要路口设置计时信号灯,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加强
主要路段和社会面的控制。干警强化路检路查,处理各种违章车辆 21437台(次),处理各种违
章人员28793人(次),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9起。
2002年,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干警上路28178人(次),检查各种机动车辆71621台(次),纠
正各种车辆违章18003台(次),处罚6746人(次),取缔各种违章占道 2029人(次),吊扣机动车
辆驾驶证51人(次),吊销机动车辆驾驶证11人(次),拘留13人(次),劳动教养 1人,罚款21万
元。
2003年,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顿。针对春季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港田车违章上路行驶
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年干警上路 12586人(次),处理各种违
章行为5339人(次),处罚4300人(次),吊扣机动车辆驾驶证11人(次),拘留 9人,罚款15万元。
2004年 5月,贯彻新颁布的《道路交通法》,组织民警上路宣传,举办驾驶员培训班。在
全区划出第一个时段单行道。购置清障车等设备。在铁路南侧路口安装计时信号灯,加强道南
公路管理力度。交通管理日趋正规。 至12月末,共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6813人(次),处罚
5460人(次),检查各种机动车辆74687台(次),罚款372.83万元。
2005年,加强市区交通管理,增设交通标志杆30个、交通标志牌52块、交通标志线4000平
方米,购置交通摩托车10台。会同工商局、交通局、建设局,组成交通环境治理整顿小组,划
出 4大责任区,对车辆乱停和乱放、商贩占道经营、“马路工厂”进行整治。对林田、地区医
院、中央商城、富嘉隆临时停车泊位加强管理。侧重整治在各路口严重阻塞正常交通通行的商
贩,与工商部门协商重新划定地界,规范市场。坚持多部门齐抓共管,全区交通管理井然有序。
交通事故处理 1990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18起,死伤1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5万元。
1994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8起,死伤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
1999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12起,死亡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43万元。12月16日,破
获大兴安岭地区交警支队一起肇事逃逸案。
2000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4起,死伤1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53万元。12月16日,加
铁房产段司机张××肇事抛尸逃逸案,在10天内告破。
2002年,利用科学手段加强管理,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年初,区交警大队被黑龙江省交警
总队评为“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单位; 8月,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被省交警总队
评为全省示范单位。
2003年,处理交通事故75起,受伤人数94人,死亡15人,造成经济损失25.04万元。
2004年,交通事故有所下降,处理交通事故 47起,死亡11人,受伤 47人,造成经济损失
6.37万元。
2005年,增加对交通设施投入,用于购事故勘查车45万余元、拖车25万元,强化交通事故
处理。在预防危险路段事故工作中,共出动警力700余人(次)、车辆400台(次),处罚违法人员
370余人,有效预防危险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