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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证 律师

第三节 公证 律师



  

   公 证

  1994年,办理公证1874件,其中:民事公证1302件,经济合同及其他经济公证 367件,涉
外公证205件。

  1995年,办理公证1920件,其中:民事公证1360件,合同公证352件,涉外公证208件。

  2000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办证程序,杜绝假证、错证、人情证。 办理公证
1935件,其中:民事公证1350件,合同352件,涉外公证233件。

  2003年,为保护公证者的合法权益,推行公开化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业务技能、
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办理公证业务2024件。主动上门开展业务服务,并减免公证费 2万余元。

  2004年,以 “文明服务、有询必答、送法上门、满意万家”为服务宗旨, 办理公证业务
3240件。主动上门开展服务,为老弱病残人员办证42件,减免公证费1万余元。

  2005年,根据省、地有关要求,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推行公开化
办事制度,实现公证业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公证员的业务进行考核,提高公证员的业务
技能。严格办证程序,杜绝假证、错证、人情证,使公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共办理公证业务
2380件,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8件,减免公证费8000余元。


   律 师

  1990年,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案件辩护8件,民事纠纷代理29件,法律咨询117人(次),接
待来访群众395人(次)。

  1995年,办理刑事案件辩护9件,民事纠纷代理32件,法律咨询127人(次),接待来访群众
416人(次)。

  2000年,改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后,继续承担加格达奇地区的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担
当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业务。办理刑事案件辩护17件,民事纠
纷代理45件,法律咨询152人(次),接待来访群众449人(次)。

  2002年,办理刑事案件辩护16件,民事纠纷代理46件,法律咨询 153人(次),接待来访群
众455人(次)。为 22家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保证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维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2003年,完善律师职业社会监督制度,严把办案质量关,提高法律服务效率,为当事人提
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办理公证业务2024件,民事办案120件,接待法律服务514件,为当事
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2005年,按照中央、省、地有关提高律师队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要求,结合“规范执法行
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在五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律师
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办理
各类案件11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1990~2005年加格达奇区公证、律师办理案件情况
  表11—9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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