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殡葬管理
第二节 殡葬管理
1991年前,全区均实行土葬。
1991年,成立殡仪馆,开始实行火葬。服务项目有火化登记、遗体运输、遗体整容、遗体
照相、遗体火化、骨灰保管、骨灰盒出售和棺匣出租等。当年,火化遗体556具。
1996年,筹集资金45万元,建成占地 2万平方米经营性公墓——加格达奇青龙山公墓,公
墓设有高中低档墓穴510个,9月15日开始对外营业。
2000年,大兴安岭地区夕阳红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建成经营性公墓——万寿山公墓。当年出
售30个墓位,由死者家属自建墓穴。
2004年6月,投入51万元建成殡葬服务中心。火化尸体 959具,火化率100%,出售墓穴334
个。
2005年,清理规范殡葬市场,对无执照违法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停业整顿。清理墓地500
座。万寿山归地区管理。火化尸体995具,火化率100%,共出售墓穴465个。1991年至2005年共
火化遗体15206具,出售墓穴193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