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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

第三节 管理



  

  199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全额管理、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其中:全额管理单位
76个,差额管理单位7个,自收自支管理单位4个。对林业企业实行政策性退库补贴和自负盈亏
管理,其中:实行政策性退库补贴单位1个(燃料公司)、自负盈亏单位 5个(针织厂、鞋帽厂、
新华书店、物资公司和运输公司)。按 《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总会计制度》,对全区
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全区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56个,实行
财政专户存储单位53个,专储率100%。全区国有资产,实有存量7502万元。开展税收、财务和
物价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检查单位140个,查出违纪违规单位13个,违纪资金 40万元,
收缴入库3.19万元,调账处理36.81万元。对会计进行上岗培训,培训253人。

  1992年,对 100户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固定资产情况进行登记和建立档案,对27户国有企业
进行产权登记和年检。大检查单位168个,查出违纪违规单位3个,违纪资金16万元,收缴入库
0.68万元,调账处理15.32万元。

  1993年,对企业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和年检,其中:产权登记开办 15户,变动2户,年检25
户,均颁发《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及其副本,登记国有资产金额2638万元,审批国有企业
固定资产报废原值49万元,报废净值35.78万元。大检查140个单位,查出违纪单位 3个、违纪
资金9万元,收缴入库0.16万元,纠正8.84万元。对会计进行会计基本常识培训,受训216人。

  1995年,区燃料公司移交地区煤炭公司管理。大检查单位160个,查出违纪单位3个,违纪
资金39万元,收缴入库5.53万元,纠正33.47万元。

  1996年8月22日,按《国有企业破产法》,批准区针织厂破产。大检查行政事业单位158个,
查出违纪单位3个,违纪资金19万元,收缴入库2.3万元,纠正16.7万元。对会计进行政策法规
和会计制度改革知识培训,受训237人,考试合格率100%。

  1997年,审批资产评估立项8笔,资产原值74.9万元,审批固定资产报废 71.6万元,收缴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8.6万元。大检查行政事业单位160个,查出违纪单位 9个,违纪资金23万元,
收缴入库1.35万元,纠正21.65万元。

  1998年,审批固定资产调拨8笔,资产原值 6.9万元。审批固定资产有偿出售6笔,资产原
值33.7万元,收入23万元。审批固定资产报废18笔,资产原值47.7万元,残值收入1.4万元。

  1999年10月31日,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培训会计234人。

  2000年 7月,区新华书店、物资公司和运输公司依法转为股份制企业,对其财务均进行监
督管理。开展财政决算报表统一部署、审核和上报“统计评价”工作。大检查单位90个,查出
违纪资金24万元。按《黑龙江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会计账簿实行统一格式、定
点印刷、定点发行和规范使用管理制度。7月1日,实施新《会计法》,培训会计 198人。对所
属84个单位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2001年,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实行“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取暖、保重点”原则,按
照各单位核定人员和费用支出统一标准核定包干经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修缮费和购置费
不包干,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支出。严格按预算序时进度拨款,预算调整需经区人大审
议批准。

  2002年,实行“单一账户、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财务管理方式,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单位
实行报账员制度,撤销各单位银行账户,资金转入会计核算中心单一账户,资金所有权、使用
权和管理权不变,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财务核算,代理记账。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单位82个,其
中:行政单位40个,事业单位42个。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电子档案81户,进行产权登记
年检,年检资产总额18929.24万元、负债总额1288.3万元,国有资产总额17640.94万元,其中
国有固定资产总额 15870.8万元。制定《加区财政监察规章制度》、《加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
办法》和《加区财政内部监督措施》,对各单位进行财政检查2次,查出违纪资金195万元,均
进行调账处理。培训会计 123人,会计持珠算证、会计人员资格证和电算化证“三证”上岗,
上岗率100%。

  2003年,对公检法、交通、教育系统和民政进行“小金库”专项清理检查,检查单位20个,
无一私设“小金库”,查出违纪资金15万元,均限定时间整改。将民政局、残联、机关工委、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再就业资金和低保资金等专项支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对会计进
行《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和《会计管理条例》等基础规范知识培训,受训单位79个、
149人。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抽查11个单位,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004年,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将加北乡、白桦乡和 6个街道作为基本预算单位进行
管理,根据其全年实际需要核定包干基数, 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对 81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
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年检,年检资产总额20046.39万元,负债总额 1696.99万元,国有资产总额
18349.39万元,其中国有固定资产总额16506.65万元。汇总上报决算报表 104套。对20个行政
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项目36个,查出违纪资金60万元,处罚
金额227.4元。培训会计265人。对企事业单位执行《会计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单位 3个,
其中:国有企业2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制定《加格达奇区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
方案》,整顿着装单位13个,清理违规着装人员151人。清理制式标志142套,清理服装200套。

  2005年,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专项清理检查,检查 27个单位,占收费单位54%,
抽查收费项目51个、基金项目 2个,查出违规资金54.1万元。将教育系统服务性收费形成的账
外账缴存本单位账户,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对 2个票据使用不合理单位令其整改和规范。强化
会计核算管理,审核不合理发票83笔,涉及金额91.8万元;拒绝支付不合理支出69笔,涉及金
额62万元。审核超标乘坐软卧、飞机23笔,剔除不合理支出资金 4.3万元。加强国有资产清理
专项执法监督力度,检查19户小企业产权改制中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产权登记年检,查清各单
位资产分类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国有资产变价出售、报废、无偿调拨的审批工作,及时
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手续,促进闲置固定资产合理流动,经营收益实现 151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26万元,企业上缴款58万元,其他收入67万元。建立健全学习、考勤、
财务、岗位责任、办事和工作等规章制度,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和“内创一
流,外争上游”活动,聘请21名行风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60份,监督和规范财政人员从政
行为。对全区81个行政事业单位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重新确立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对项目支出
逐项分析,多次论证,严控支出标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缩小预算外资金规模。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全区所有政府性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支出由国库
直接支付,减少中间环节。制定《加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分散采购办法》和《2005年加格达
奇区政府采购目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成铁路办社会接收工作。

   1990~2005年加格达奇区财政监督检查情况
  表13—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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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2005年加格达奇区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完成情况
  表13—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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