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国债发行
第六节 国债发行
1990年,在职工群众中开展自愿认购国债工作,发行国债162万元,其中,3年期国债147.5
万元,利率14%;5年期特种国债14.5万元,利率15%。
1993年,发行3年期国债398万元,利率12.52%;发行5年期特种国债127万元,利率14.06%。
兑付1990年发行的3年期国债本金和利息209.45万元。
1995年,发行3年期无记名国债300万元,利率14.5%;发行3年期凭证式国债 100万元,利
率14%;发行5年期特种定向国债25万元,利率15.86%;发行3年期凭证式国债(二期)100万元,
利率14%。兑付1990年发行的5年期特种国债25.38万元。
1997年,发行2年期无记名凭证式一期国债170万元,利率8.64%;发行3年期无记名凭证式
一期国债130万元,利率9.18%;发行3年期无记名凭证式二期国债 100万元,利率9.18%。兑付
1992年发行的5年期特种国债21.66万元。
1999年,国债发行工作归商业银行,财政部门只负责1998年以前发行的各种债券到期兑付
和收尾工作。
1990~1998年加格达奇区国债发行及兑付情况
表13—7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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