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管理
第三章 金融
第一节 机构与管理
银 行 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格达奇支行 1990年,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在区内设
加格达奇、光辉、加铁3个办事处。1996年,按省工商银行关于集约化经营要求,将3个办事处
合并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下设加铁、光辉2个分理处和8个储蓄网点。2004年,
营业部改称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支行。主要职能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长期贷款,办理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和买卖
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底,有分理处 2个,储蓄所
4个。存款余额97902万元,其中储蓄存款65721万元;贷款14611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 1990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
成立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 行址在加格达奇胜利路11号。 1994年,成立加格达奇办事处。
2000年7月3日,更名为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加格达奇办事处改称加格达奇支行。2005
年,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主要职能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
贴现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等业务。年底,设有加格
达奇、人民路2个经营性支行和铁东、兴安、金龙3个分理处。存款余额 89535万元,其中储蓄
存款66292万元;贷款余额9513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 1990年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
支行,在加格达奇区设有1个信托投资公司、7个储蓄所。1993年,成立加格达奇铁道专业支行、
诚信典当商行及 2个储蓄所。1994年,原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转变为单一商业银行职能,拨
款改为贷款,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向多功能、全方位现代化商业
银行发展。在加格达奇区设立1个投资公司、1个房地产公司。1996年3月 26日,更名为中国建
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1997年8月,成立林海路办事处。1998年4月27日,更名为中国
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2000年12月,撤销诚信典当商行及附属企业,林海路办事处更名
为林海路分理处。 2004年11月29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 下设
机构相应更名。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在加格达奇的分支机构为加
格达奇铁道支行,第一、第二、朝阳、中心、前进 5个储蓄所;撤销林海路分理处。存款余额
138980.3万元,其中储蓄存款50283万元;贷款余额9816.1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 1998年9月,筹建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 直属中国农
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址在加格达奇人民路6号。至 2005年,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下
设2个分理处。存款余额22078万元,其中储蓄存款14009万元;贷款余额21870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1996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成
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一个国家政策性银行,履行国家赋
予的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 是年, 从大兴安岭地区工商银行划入农副产品贷款 13259万元。
2005年,农业政策性贷款余额37769万元。
加格达奇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简称区农村信用联社) 1990年,加格达奇区有加北和白
桦 2个农村信用社,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隶属中国工商
银行大兴安岭分行。1996年,金融体制改革后,划归大兴安岭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小组办公
室领导,实行自律管理。1998年10月,成立加格达奇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2001年,加北、
白桦信用社降为分社,增建林海、前进、加兴 3个分社,以区农村信用联社为一个法人机构,
实行一级核算。至2005年,区农村信用联社辖5个分社,有社员2292人。存款余额14303万元,
其中储蓄存款8002万元;贷款余额9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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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城市信用合作社 成立于1986年11月25日,直属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
行。属集体合作企业性质,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主要办
理城市集体、个体、小型国有企业及个人存款、贷款、储蓄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1998
年,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要求,与人民银行脱钩,改由区农村信用联社代管。2005年底,存款
余额8244万元,其中储蓄存款2614万元;贷款余额4860万元。
保 险 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支公司 1985年 3月,成立加格达奇办
事处,隶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开办企财、家财、货运、车辆、人身
等31项保险业务。1995年5月,改建为加格达奇和路南2个办事处。199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险法》关于“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的规定,人寿、
财产保险业务剥离,各自独立。2001年 1月,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同一经济区不得有两个
核算单位存在”的要求,将2个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加格达奇支公司。 2002年,组建
营销服务部。2003年,改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加格达奇区支公司 1996年4月,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分业经营后,组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加格达奇区保险公司,为国有商业专业公
司,经营7个人身保险险种。2003年,加格达奇区支公司并入大兴安岭地区支公司。
证 券 业
黑龙江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加格达奇兴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1998年7月6日,黑龙江省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证券交易营业部在加格达奇兴安大街198号挂牌营业,注册资金500万元,
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一家证券业专营机构。2000年 7月,将原属省公司经纪事业部直管的嫩江证
券交易服务部划归大兴安岭证券交易营业部。2001年2月,开通网上股票交易和境内投资者B股
股票交易业务。2002年6月4日,黑龙江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
大兴安岭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加格达奇兴安大街证券营业部。2005年,建股东账户3887户,成交
额280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