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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编制管理

第五节 编制管理



  

  1990年2月13日,区编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区公安局下设 8个派出所,配齐干警110
人;刑事侦察科在11人的基础上充实到40人;增设经侦科,定编6人;增设信访科,定编4人;
增设通讯设备科,定编7人;在治安民警巡警队基础上,组建巡警队,编制 30人;调整政工科,
由原3人增加到6人;调整指挥中心,由原8人减到5人;治安科由8人减到7人;看守所由 8人增
加到12人;预审科由7人增加到8人;消防队由7人增加到9人。成立残疾人联合会,编制 3人。
能源办编制增加 2人。11月29日,区编委会印发《关于明确全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计划的通知》,全区总编制为353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为 492人,占总编制的13.94%,实有
453人。

  1992年7月 14日,区编委同意区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更名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增加编制
3人,经费由收缴的管理费列支。12月 25日,区编委会同意土地管理局设立加格达奇区矿产资
源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编制3人。

  1996年,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轻工总会、档案局(馆)、劳动服务公司、
房产管理处、价调办、物价检查办、招生办、成人教育中心和国债服务部等17个单位和内设机
构从行政机关划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9人。核定区委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58人、工勤
编制6人、机关占事业编制2人。核定政府系列编制350人,其中行政编制305人、工勤编制39人、
机关占事业编制6人。核定全区总编制2932人,较1990年减少598人,其中行政编制 582人,占
全区总编制的19.85%。

  1997年1月10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区价格事务所,核定编制3人,由区物价检查所调
剂。3月2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区会计师事务所,核定事业编制5人,暂配 4人,
实行收费开支。5月21日,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成立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核定事业编制3人,
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调整编制2人。

  1998年3月 25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区水政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1人,由水利局
内部调剂解决。8月 13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区公安局设立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所,与政保科合
署办公,不增加人员编制。9月 10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在教师进修校基础上,组建教育科学
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24人,由教师进修校45人编制中缩减;同意扩建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校,
核定事业编制27人,由进修校缩减的编制中调剂解决。全区事业编制 2197人,同比减少153人。

  2001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区党政机关机构由原36个合并为 27个,精简25%;原行政编
制411人精减到316人。区、乡、街道办事处及政法机关分流 291人,其中符合政策提前退休或
退养223人;以工代干和没有定编定岗的工勤人员 68人,到街道居委会竞聘委主任,或到环卫
处做清洁工。核定全区总编制为2302人,较1996年减少630人,其中行政编制438人,较1996年
减少144人;事业编制1864人,较1996年减少486人。

  2003年1月13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区公安局设立刑事科学技术大队(科),编制为 18人,
由区公安局内部调剂解决。3月 10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全额拨
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6人;同意6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所,为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人;同意在区公安局设立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大队,编制8人,
人员从公安局内调剂解决。对区人大、区政协进行机构改革,核定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事
业编制5人。全区事业编制1902人,较2001年增加38人。

  2004年12月,经地委和行署批准,对区政府机构进行改革,工作部门调整到21个;对两乡、
六个街道机构和人员进行精简,将原行政编制122人减到94人,事业工勤编制由15人减到 11人,
乡事业编制由46人减到32人。全区总编制为2494人,较2001年增加192人,其中行政编制410人,
较2001年减少 28人;事业编制2084人,较2001年增加220人。

  2005年2月 23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立信访办公室,增加行政编
制1名。4月 9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
公。8月2日,区编委会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进行调整,将环境保护划入建设局,核定国土资
源局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8月18日,区编委会同意区公安局内设网
络安全监察大队,人员编制由公安局内部调剂解决;同意成立文化市场稽查队,为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编制3人,由业余体校调剂2人、图书馆调剂1人。全区总编制为 2706人,较1990年减
少824人,其中:行政编制410人,较1990年减少172人;事业编制2296人,较1990年减少 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