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卫生
第三节 环境卫生
1990年,加区防疫站卫生科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力度,为 296家公共场所发放许可证,
在 312名服务人员中,办证率达100%,体检率为99%,公共场所备品消毒合格率达95%。对患有
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患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
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人员,一律停止从业,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检查出乙肝患者 2人,给
予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1991年,根据卫生部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的自来水、二次
供水、自备水、末梢水、水源水、出厂水进行定期采样化验,对水源水质、出厂水质每年取样
监测2次,管网末梢水质每月取样检验1次,检验水的浊度、余氯、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加格
达奇地区设 4个管网末梢水采样点。化验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派专人负责自来水公
司水质消毒工作,对接触水的6名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1992至1995年间,加强旅店业、理发业、公园物品的消毒工作,做到1客 1换1消毒。检查
278家,年换发卫生许可证278家,为从业人员体检 326人,换证和体检率均达到100%,卫生监
督覆盖率为100%,公共场所消毒合格率为80%。对5家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处罚 7家,停止营
业1家。检查8家化妆品商店,抽查 18个品种,合格率为80%,销毁处理不合格化妆品。化妆品
巡回监督覆盖率为100%。
1996年,卫生监督所从防疫站分出,归区卫生局领导。1998年,卫生监督所划归卫生防疫
站。公共场所换发许可证213家,为从业人员体检 307人。公共场所消毒率为70%。生活饮用水
采样检测10份,水质合格率为100%,消毒率为100%,化妆品索证率90%。
1999年,加强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对加格达奇地区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整治,检查公
共场所238家,办证率98%。为从业人员体检314人,体检率99%。清理出无证经营黑旅店 8家。
加强公共场所档案管理,建档率100%。
2001年,对公共场所实行监督员负责制。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量化和细化管理。换发卫生
许可证318家,为从业人员体检401人。对检查出从事服务行业的 4名乙肝患者,给予立即调离
岗位处理。在10家化妆品卫生检查中,抽查品种412个,合格率90%,对不合格的化妆品全部销
毁。
2003年,在“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以环卫科人员为主要力量,组建消毒组和排查组。
消毒组负责加区政府各机关单位、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及公共场所的全面消毒工作,每天喷洒
2%的过氧乙酸 500公斤。排查组主要对区外来人进行登记检查,测体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及时隔离。对加格达奇地区所有旅店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1427人(次)。在“非典”期间未发
生公共卫生事件。
2005年,对化妆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化妆品销售商店12家,检查品种1041个,对
不合格的48件商品给予销毁处理。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公共场所换证率100%,为从业人
员体检率100%,公共场所备品消毒合格率90%。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为加北乡建卫生
厕所30座,提供卫生、安全、低造价技术方面的指导。举办多次卫生知识讲座,讲解预防夏季
传染病基本知识,参加 168人(次)。为加北乡、白桦乡检测生活饮用水12份,色度、总硬度、
硫酸盐、浊度、肉眼可见物、臭味、PH值、亚硝酸盐氮、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各项检验指标均
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