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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妇女保健

第二节 妇女保健



  

   孕产期保健

  1990年,区妇幼保健站在加北、白桦两乡实行孕产妇保偿机制和基金制,对筛查出的高危
孕妇进行专案管理,重点监护,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孕期并发症及产科并发症的发生。在
全区推行新法接生,倡导科学接生和住院分娩。是年,住院分娩 1094人,孕产妇死亡率为0。
实行新法接生 1492人。实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64.36%(详情见表17—8)。1991年,实行新法
接生1

  325人,住院分娩1166人,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68.71%。1992年,普及
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培训新法接生员15人。

  1998年,新法接生1260人,住院分娩1070人,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78.58%。

  2003年,到加北、白桦两乡对接生员进行业务培训 2次,不断提高农村接生员的业务水平。

  2004年,妇幼保健站开展孕产妇保健、妇女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接生员进行
业务培训。

  2005年,实行新法接生1339人,住院分娩1323人,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保健率90.07%。

   1990~2005年新法接生及住院分娩情况
  表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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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病普查普治

  1990年,保健站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进行3年1次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对受检人员实行双
份卡片管理,以便随访治疗。对所查出的疾病分类指导。普查4538人,患病率为57.96%,治愈
率为87.77%。1993年,普查已婚育龄妇女4734人,患病率46.62%,比1990年下降11.34%;治愈
率90.01%,比1990年提高2.24%。1996年,普查已婚育龄妇女 7559人,患病率41.96%,比1993
年下降4.66%;治愈率91.09%,比1993年提高1.08%。1999年,普查已婚育龄妇女7378人,患病
率39.25%, 比1996年下降2.76%;治愈率96.02%,比1996年提高4.93%%。2002年,普查已婚育
龄妇女 17108人,患病率36.45%,比1999年下降2.8%;治愈率96.66%,比 1999年提高0.64%。
2005年,开展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已婚育龄妇女361人,患病73例,患病率为17.1%,
比2002年下降16.19%;对患病妇女进行治疗,有效率达92%。


   婚前医学检查

  1995年 6月,实施《母婴保健法》。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对全区未婚男女进行婚前
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499对,发病32人,患病率6.21%。对患病未婚男女进行指导治疗,患
病严重的劝其暂缓结婚。1996年,婚前医学检查1164对,发病 203人,患病率17.44%,同比提
高11.23%。1998年,婚前医学检查1215对,发病 361人,患病率29.71%,患病率比历年都高。
1999年,婚前医学检查人数1090对,发病101人,患病率9.27%,同比降低20.44%。2003年,婚
前医学检查人数为606对,发病53人,患病率8.74%,为历年患病率最低。2004年,国务院颁布
新《婚姻登记条例》,不再强制规定婚前医学检查。至2005年,婚前医学检查32.5对,没有发
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