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政
第四节 医政
1990年,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及病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
查指导,严格病案管理制度。
199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符合免
试条件的在岗护理人员进行首次注册。至1999年,共注册83人。2000年,注册 107人。护理人
员普遍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医疗市场及医疗秩序。国务院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分
级管理,对全区个体行医人员进行清理整顿。
1998年,对全区 117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政法律法规及药品知识培训,合格一家,开业
一家。辖区内药店均做到《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
照》齐全,亮证经营,依法经营。
199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局首次组织全区医师执业考试,考试
合格10人。
2000年,在药品管理上实行台账制度,掌握药品来源去向。对生物药品批准经常抽检认定
和日常监督,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共查处假劣药品价值6000余元,没收春药、性药类药品价值
1500元,捣毁售假窝点 2个。年底,地区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不再行使药品监督职
能。同年,对97名申报免试的医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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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工作者进社区
2002年,实行继续教育与年末考核评优挂钩制度。乡村医生经考试合格取得《乡村医生执
业证书》,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方可上岗。进行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尝试“医疗、预防、
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六位一体功能,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新型
卫生服务模式。10月,安悦小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填补了加格达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空白。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审查验收,全民、集体、个体、
医疗机构68家取得了《医疗机构许可证》。在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机构中,个体诊所50家,
其中:个体西医16家、中医12家、牙病防治所22家。查出并取缔违法行医59家,收缴药械价值
5万余元。
2003年,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杜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外聘坐堂医生、越科
行医现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基本达到持证上岗。
2004年,个体医疗卫生协会吸纳门诊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为会员。推行城市医院包扶农
村卫生院“一帮一”制度,开展乡村医生拜师活动。完善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门诊日
志、处方的书写,实行月报表制度。至年底,注册乡村医生 8人。对村卫生所法人资质、房屋
等进行整顿。两乡共设村卫生所6个、村卫生室4个,实现了村村有医有药。
2005年,个体医疗卫生协会吸纳民营医院为会员。进行规范管理,实行每月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