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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革命烈士

第十八篇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略

第一节 革命烈士



  

   高 兴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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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阳(1961~1991),男,汉族。1961年12月,生于辽宁省本溪市。1978年,在大兴安岭
地区水文站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水文专业知识,并成为业
务骨干。1986年,被任命为大兴安岭地区水文站站长。

  1987年7月,在甘河救起一名落水儿童;1988年6月,救起一对落水夫妻;同年 8月,救起
一位落水妇女。

  1991年6月,大兴安岭连降暴雨,甘河水猛涨,滩地过水。7月2日6时许,高兴阳带领 3名
同事在 600米宽滩地的柏油路上用橡皮舟施测流量,因水深流速大,一个大浪将船打翻。高兴
阳临危不惧,高喊:“同志们,不要慌!要抓住树!”他与杨淮国、王伟先后抓住一棵柳树,
石宝成却被大水冲到下游20米处,正在呼救。高兴阳毫不犹豫地游过去,把石宝成救到一棵树
上。此时水势狂涨,雾气弥漫,水温仅零度,与岸边失去联系,为使同事们尽快脱离险境,高
兴阳嘱咐同事们抓住树,坚持住,自己奋不顾身游向岸边送信,不幸被激流卷走。

  为测取洪水流量的资料,为抢救同事们的生命,高兴阳献出了他年轻的生命。

  1991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高兴阳为革命烈士。



   周婉茹 李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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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婉茹(1970~1993),女,汉族。1970年1月8日,生于黑龙江省北安县,中专学历,共青
团员。1991年参加工作,任百货公司红旗商店营业员。1992年任百货大楼财务室收款员。

  1993年9月19日下午4时左右,犯罪分子陶剑英(原百货大楼保卫部副部长,1993年6月 7日,
因工作表现不好被免职,改当汇货员)携带作案工具潜入百货大楼二楼男厕所内等待作案。5点
钟左右,陶剑英见下班人员已走完,以换大额钞票为由,骗进三楼财务室,当时收款员周婉茹
和李艳梅正在填写收款凭证。当李艳梅向陶剑英要兑换的5000元钞票时,陶拿不出兑换款,她
就警觉的说:“钱已全部锁进保险柜,你明天来换吧!”实际当天所收现款 69840元的手提包
当时就放在她们的办公桌底下。这时,陶剑英趁着她们整理凭证之机,拿出来事先准备好的斧
头朝周婉茹的后脑砸下来, 周婉茹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 一把抓住收款袋并对李艳梅高喊:
“跟他干!”李艳梅抄起椅子向罪犯砸去,并用椅子将罪犯推到墙角,又从财务室一直厮打到
楼梯口。身负重伤的周婉茹赤手空拳,几经搏斗,终因体力不支被罪犯连砸数斧,倒在楼梯转
弯处,英勇牺牲,年仅21岁。

  1993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周婉茹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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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艳梅(1968~1993),女,汉族,黑龙江省延寿县人。生于1968年11月16日,大专学历,
共青团员。1986年10月,在加格达奇针织厂参加工作。1992年5月 18日,调入加格达奇百货大
楼。历任工人、营业员、收款员等职务。

  1993年9月19日下午4时左右,陶剑英携带作案工具潜入百货大楼二楼男厕所内伺机作案。
5点钟左右,陶见下班人员走完后,便从厕所里出来, 到三楼以兑换大额钞票为由,以欺骗手
段进入财务室。当时,收款员李艳梅、周婉茹(也于同日牺牲)正在填写收款凭证。当李艳梅问
清陶剑英要兑换5000元大额钞票,但其并没有把要兑换的现金带来时,就有所警觉。她告诉陶
剑英钱已锁进保险柜,要换明天早晨上班后再来。实际当天所收货款 69840元的手提包就放在
李艳梅、周婉茹的办公桌底下,并没有锁进保险柜。陶剑英见她们俩都忙于填写凭证,就突然
从腰间拔出事先准备好的斧子,照着周婉茹的后脑砸了一下,周婉茹身负重伤。李艳梅不顾已
怀有4个月的身孕,赤手空拳与犯罪分子进行殊死搏斗, 从财务室一直厮打到二楼楼梯口。终
因身单力薄,被犯罪分子连砸数斧后倒在血泊之中,英勇牺牲,年仅24岁。

  1993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李艳梅为革命烈士。


   徐俊德 刘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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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俊德(1928~1994),男,内蒙古自治区喜桂图旗人,1928年6月5日,出生。1945年 8月,
参加铁路工作,1955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博克图机务段、邵武机务段、加格达奇水
电段擦车工、司炉、给水司机、锅炉工等职务。1980年12月,退休。

  1994年10月30日14时,大兴安岭地区育才小学闫金石、杨广威、陈文超等 5名小学生,在
加格达奇水电段供水所围墙外已结冰的水泡子上玩耍。12岁的杨广威跑在前边, 9岁的闫金石、
陈文超紧随其后,不幸均先后落入冰窟里。岸上两名同学边跑边惊呼:“掉冰窟窿里啦!快来
救人哪!”家住泡子东北侧的徐俊德,此时正在家中做饭。听到呼救声,扔下手里的活,只穿
一件坎肩和线裤就朝出事地点跑去。他踏上冰面,将身体横卧在冰面上爬行,迅速接近在水中
挣扎的儿童。“孩子别怕,抓住爷爷的手。”徐俊德边说边把手伸过去,抓住落水儿童。用力
拉时,身下冰层破裂,他也不幸落入冰冷的水中。年迈体弱的徐俊德在 2米多深的冰水中数次
拼命托举落水儿童,均因冰面塌陷未能成功。这时,在泡子附近同学家里玩的加格达奇铁路第
二中学二年六班学生刘国臣,听到呼救声后操起一根竹竿朝出事地点跑去。救人时也不幸落入
水中。闻讯赶来的人们,先后将落水儿童及徐俊德救上岸,并送往医院抢救。

  徐俊德在医护人员一整夜的紧张抢救下苏醒过来,第一句话就问:“孩子救上来没有。”
当听说刘国臣、杨广威、闫金石 3名孩子遇难后,禁不住泪流满面地说:“我没有尽到责任哪。”
病情稍微好转,徐俊德对守护床边的女婿说:“咱们家离泡子近,等我出院后,你给我买一个
汽车里胎预备着,一旦有啥事,好当救生圈救人用。”徐俊德虽经医护人员18个昼夜的精心救
护,但终因肺部感染严重,于11月17日光荣牺牲,享年66岁。

  1994年11月23日,哈尔滨铁路局授予徐俊德“舍己救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1月27日,
加格达奇铁路分局授予徐俊德“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12月25日,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
地区总工会、团地委、地区妇联联合发出通知,号召全区党员、干部职工和青少年以徐俊德、
刘国臣为榜样,为开发建设大兴安岭建功立业。1995年1月 20日,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授予徐
俊德“加格达奇区优秀公民”称号。

  1995年3月1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徐俊德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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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臣(1980~1994),男,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1980年3月 19日,出生。
1986年在加格达奇铁路第一小学读书,1993年,在铁路第二中学读书。

  刘国臣出生在一个铁路工人家庭,由于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培养,自幼养成了奋发
向上、勤劳朴实、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在家里,他纯朴懂事;在学校,他品学兼优。

  1994年10月30日,星期天。正在泡子东侧同学家玩耍的刘国臣听到有人落水的呼喊后,顺
手拿起一根竹竿,从另一个方向像落水儿童跑去。可没跑几步,他的双脚也陷入冰窟窿里。他
全然不顾,趴在冰面上向孩子爬去。随着哗啦一声响,刘国臣落入了冰冷的水中。这时,岸边
上人已逐渐多起来,不知道谁把一块木板从冰面上滑过去,刘国臣随手抓住木板,趴在上面,
继续向老人和孩子靠近。奄奄一息的徐俊德看到刘国臣过来,用微弱的声音告诉他:“孩子,
别过来,这儿水深。”可是,刘国臣像是没有听到一样,继续向前游动。正当他靠近了孩子,
伸出手欲抓孩子的时候,身下的木板却顺势在水中打了一个滚,刘国臣落入水中。河水冰冷刺
骨,刘国臣咬紧牙关坚持着。10分钟过去了,他渐渐耗尽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点力气,再也没有
浮上来。这年,刘国臣年仅14岁。

  1994年11月30日,哈尔滨铁路局授予刘国臣“舍己救人的好少年”称号;12月 5日,中共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向全区发出开展向徐俊德、刘国臣学习活动的决定。1995年3月 10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刘国臣为革命烈士。



   马 义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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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义勇(1972~1995),男,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1972年9月 14日,出生。
1980至1992年,分别在加格达奇铁路第二小学、第二中学和第一中学读书。1993年 9月,以优
异的成绩考入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实现了从警夙愿。1995年 2月,到加区公安局进行毕业
实习。

  马义勇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读初中时就加入了中国共产
主义青年团。考入省人民警察学校后,政治上更加积极要求进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
守学校的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学雷锋做好事。在毕业实习期间,他
遵守公安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各种困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马义勇家居住偏僻,
骑自行车单程需40分钟才能赶到实习单位。家庭比较困难,父亲护理病重的大伯,家中只有体
弱多病的母亲和患精神病的哥哥。尽管这样,当组织上决定让他参加夜班巡逻时,马义勇二话
没说投入了工作。他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单位,主动打扫两个办公室和一楼走廊的卫生,做好巡
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未因故迟到、早退过。下班后经常半夜骑自行车返回家。白天协助老
干警处理案件,晚上照常值班。

  在报到的第七天,他患感冒发烧38.7℃,同志们都劝他到医院看病,休息治疗,他却坚持
参加巡逻。与同事们制止了五起打仗、酗酒闹事、赌博案件。马义勇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朴
实无华的作风,给同事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1995年3月19日晚21点 30分,马义勇等人在队长乔天志率领下正在执行巡逻任务,接到某
游戏厅报案:三个青年以手枪、匕首威胁抢钱。接到报案的乔队长立即组织巡逻组向出事地点
附近靠拢。这时,突然从粮食局一楼室内先后窜出三名男青年急速向东狂奔。乔队长等意识到
这三人可能就是犯罪分子,随即高喊:“别动,我们是警察。”三青年当中的一个说:“别过
来,我要开枪了。”说完,首先向乔队长等开了枪。在这危险的时刻,马义勇和巡警们所想到
的是警察的职责和人民的安危,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勇敢地扑向持枪暴徒。在追捕中,马义
勇不幸中弹,壮烈牺牲,用自己年轻的生命铸就了神圣警魂。时年23岁。

  1999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马义勇为革命烈士。


   董 艳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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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艳军(1967~2003),男。1967年5月16日,生于黑龙江绥棱县,1987年8月,参加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

  1983年11月,董艳军应征入伍,在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支队期间,先后任战士、班长、司务
长、中队长,荣获5次嘉奖、3次三等功。

  1999年 3月,董艳军从武警部队转业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看守所任副所长。2000年,被区
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年 6月,任看守所所长。同年,区公安局成立防暴大队,
董艳军兼任大队长。2001年12月24日,成功处置一次歹徒腰缠炸药劫持人质事件。

  2003年2月20日,加格达奇区居民楼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歹徒在2楼的前妻家里,将女
儿用刀砍伤后,欲杀害前妻。其女逃出后报警,公安干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其前妻在屋内
生死不明,歹徒躲在室内以点燃液化气罐相威胁,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董艳军主动进攻,准
备从阳台进入室内。穷凶极恶的歹徒突然点燃已释放的液化气,“轰”的一声巨响,爆炸的气
浪将正要从阳台冲进室内的董艳军掀落下来。董艳军因伤势严重,于2月 23日光荣牺牲,年仅
36岁。

  2003年4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董艳军为革命烈士。